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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594/2018-00039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新集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8-07-31
文号: 新委发〔2018〕23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新委发〔2018〕23号关于印发《新集镇非标三四轮车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党(总)支部、村(社区),镇党委、政府各部门,镇直各单位,驻镇县属单位:根据市县开展非标三四轮车集中整治活动的有关会议要求,以及深入推进全国卫生乡镇创建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

关于印发《新集镇非标三四轮车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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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委发〔2018〕23号

关于印发《新集镇非标三四轮车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村(社区),镇党委、政府各部门,镇直各单位,驻镇县属单位:

根据市县开展非标三四轮车集中整治活动的有关会议要求,以及深入推进全国卫生乡镇创建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将《新集镇非标三四轮车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

                                 中共新集镇委员会  

                                      2018年7月22日

新集镇非标三四轮车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国卫生镇创建,进一步净化镇区交通环境,提升文明形象,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根据上级统一部署,镇党委、政府决定,即日起至9月底,在全镇开展非标三四轮机动车(以下简称非标三四轮车)集中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按照“依法治理、积极主动、各负其责、确保稳定”的指导思想,本着“分类治理、综合施策,依法整治、稳妥推进”的工作原则,扎实开展集中整治,全面查禁生产、运输、销售、拼(改)装非标三四轮车违法行为,严格查处非标三四轮车闯禁区、闯红灯、逆向行驶、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分类逐步解决非标三四轮车非法载客营运问题,进一步加强文明交通建设、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巩固全省卫生县城创建成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奠定基础。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车辆:不符合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GB7258-2017)的电动、燃油三轮、四轮机动车。

(二)重点违法行为:生产、运输、销售、拼(改)装非标三四轮车;非标三四轮车闯禁区、闯红灯、逆向行驶和乱停乱放等;非标三四轮车非法载客营运。

(三)重点整治范围:镇区范围内,含新集街道、花园街道。

三、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引导,形成强大声势。坚持宣传引导工作贯穿集中整治始终,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开展宣传活动,使非标三四轮车的危害、集中整治工作的政策家喻户晓,引导广大群众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非标三四轮车。

1.营造社会氛围。利用街面户外大屏、沿街商铺显示屏,出租车、公交车显示屏等载体,滚动播放整治通告、标语、公益宣传片;在执勤、执法点发放有关宣传材料,组织社区、街道、村委会人员开展入户宣传,发放致群众一封信,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形成强大的整治声势。(负责单位:党政办、各村(居)委会)

2.加强教育引导。组织全镇范围采取发放一封信、签订承诺书等形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广大群众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非标三四轮车。在中小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提醒、督促家长和学生不雇用、不乘坐非标三四轮车。对残疾人车主,告知相关整治政策,做好解疑释惑和思想教育等工作。(责任单位:全镇各机关单位、各学校、各村(居)委会)

(二)加强市场监管,严格源头治理。镇整治办牵头成立源头查缉综合执法队,实行联合执法,充分发挥条块作用,全面查禁生产、运输、销售、拼(改)装非标三四轮车违法行为。

1.强化制售源头监管。摸清生产、销售、拼(改)装非标三四轮车的企业和商户,全部登记造册、录入管理平台,并通过集中约谈、上门告知、下达整改通知书等方式,督促落实主体责任,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限期停止生产、销售、拼(改)装非标三四轮车。对拒不整改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规定,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非标三四轮车成品及配件,可以并处罚款,有营业执照的吊销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的予以查封。(牵头单位:县市场局,责任单位:新集派出所、县交运局新集所)

2.强化流入源头查控。建立公安、市场联动机制,公安部门在县城区主要出入口和公安检查站设立查控点,严查运输非标三四轮车整车及配件的车辆,一旦发现、一律拦截,移交县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规定,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款。(牵头单位:新集派出所,责任单位:县市场局新集分局)

(三)强化路面管控,严查违法行为。新集派出所、交警四中队、财税办组建专门执法组,突出重点整治路段,紧盯重点违法行为,加大路面查处力度,着力净化交通环境,规范客运市场秩序。

1.严管重点整治路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307县道新集街道、花园村内东西主街道,划定为通行禁区,从事非法载客营运的非标三四轮车,全天候禁行;其他非标三四轮车在8:00至20:00时段禁行。在禁行时段,组织专门力量开展路面查缉,并运用视频监控强化管控,以查促管、形成规矩。(责任单位:新集派出所、交警四中队、县交运局新集所)

2.严查交通违法行为。在非禁行路段(部位),采取定点查缉和流动查缉相结合的方式,加强路面执法管控,严查各类非标三四轮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形成见违必纠、有违必罚的高压态势。(责任单位:交警四中队)

3.严查非法载客营运。对在禁行路段通行的各类非标三四轮车分类施策:从事非法载客营运的一律扣缴并在15分钟内完成非法装置的拆解工作;按照“四统一”(统一验残、统一编号、统一登记、统一车型)标准登记在册的58辆代步车,一旦发现首次告知、二次查扣。在切实保障其生活的基础上逐步淘汰其车辆。(责任单位:新集派出所、交警四中队、县交运局新集所、镇残联、各村(居)委会)

(四)严格落实责任,抓好信访维稳。

1.落实“四包”制度。组织镇村干部、社区民警,按照包入户调查、包政策宣传、包维护稳定、包困难帮扶的职责定位,成立“四包”小组,密切关注和掌握对整治不满、有滋事、闹事、上访迹象的人员,及时收集情况、掌握动态,落实教育转化、盯人稳控等措施;对上访、集访等人员,由所属乡镇及时带回处置,落实教育稳控措施;(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

2.做好信访接待。制定实施非标三四轮车信访接待方案,建立县、乡镇、村(社区)“三位一体”信访接待网络,做好集中整治政策解释工作,及时化解矛盾,消除各类不稳定因素。(牵头单位:镇信访办,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

3.强化应急处置。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依法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对煽动、组织人员扰乱单位秩序、妨碍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收集固定证据,坚决依法打击。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及时果断处置负面舆情。(责任单位:新集派出所、镇信访办、各村(居)委会)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7月31日)。镇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强化氛围营造,有序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二)全面实施阶段(8月1日至9月30日)。各村、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切实抓好宣传告知、源头监管、路面管控、行业治理、信访维稳等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三)工作总结阶段(10月1日起)。各村、各部门认真总结整治工作情况,汇总分析经验做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新集镇非标三四轮车集中整治工作指挥部,镇主要领导任政委,镇分管领导具体指挥,各村和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集中整治的统筹协调、上下衔接、督查通报等日常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村、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主动作为,在制售源头治理、政策宣传教育、信访稳定和应急处置等方面,全力配合策应集中整治,把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重点保障。镇财政设立整治专项资金,做好相关经费保障工作。各村、部门要加大整治力量投入,落实好相关配套保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四)强化督导奖惩。镇督查办配合县督查办将加大对各村、部门的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定期通报整治情况。对工作不重视、不尽责,推诿扯皮、敷衍应付等情况,指挥部将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提请镇党委、政府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