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其他
索 引 号: 014310026/2018-00055 信息分类: 其他, 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8-08-22
文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为全面推行安全生产依法行政,构建县、乡镇两级安全生产执法体系,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县安监局决定开展灌南县安全生产委托行政执法工作。县安监局与委托乡镇、园区签订灌南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委托书,县安监局作为委…

我县开展安全生产委托行政执法工作(原灌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全面推行安全生产依法行政,构建县、乡镇两级安全生产执法体系,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县安监局决定开展灌南县安全生产委托行政执法工作。县安监局与委托乡镇、园区签订灌南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委托书,县安监局作为委托方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行使部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权,试点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是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被委托主体。委托执法范围是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按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辖区内以县安监局的名义依法行政,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程序和管理制度,使用县安监局监制并加盖公章的统一格式执法文书。委托权限主要为监督检查权、现场处理权、行政处罚权。每个乡镇、园区确定至少两名工作人员作为日常检查执法的基础。同时,县安监局积极与县法制办沟通,组织乡镇、园区安监工作人员报名行政执法证考试,充实安监执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