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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578/2018-00051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三口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8-08-22
文号: 三政发〔2018〕29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现将《三口镇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印发三口镇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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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发〔2018〕29号

关于印发三口镇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社区),镇直各单位,驻镇各部门:

现将《三口镇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口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6日

三口镇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创建工作

实施方案

为全面启动三口镇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创建工作,高质量实现创建目标,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系列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生态文明建设为重点,以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为目标,以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为抓手,巩固提升生态建设创建成果,大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建设“强富美高”新三口,努力开创全镇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生态文明建设之路。

二、创建目标

全面完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建设指标。我镇2018年6月底前完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规划编制、评审和报批工作;2018年10月前所有指标基本达到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建设指标要求;2018年12月通过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市级审查和考核验收;2019年6月全部创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

三、任务目标

(一)确保创建指标全面达标。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创建内容包括5项基本条件和21项建设指标,涵盖了生产发展、生态良好、生活富裕、乡风文明等诸多方面。各村委会(社区),镇直各单位及各企业要通力合作、协调联动,全面完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加快重点工程建设。2018年,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创建要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1. 优化生态空间格局。着力推进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与建设,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完成全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优化工作,严守耕地红线,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超过23%,推进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2. 发展绿色生态经济。积极推进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认证申报。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强化资源节约利用,不断提升单位工业用地工业增加值,不断降低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实施以灌区节水改造为重点的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小农水重点工程,提高农业灌溉水利用效率,着力推进垃圾焚烧发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实施工业企业节水改造。

3. 水体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促进工业水污染防治。推进农村供水管网改造及建设工程,保障城乡饮水安全,确保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100%。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推进饮用水源地区划工作。推进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断提升三口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加快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全面推行河长制。加快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提标改造工程建设,确保工业废水得到规范有效处理。持续开展畜禽污染达标整治工作,确保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农村畜禽养殖粪便综合利用率不断提升。持续开展卫生改厕工作,不断提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4. 大气污染综合防控。围绕秸秆禁烧“五个一”目标,持续抓好秸秆禁烧工作,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不断提升全镇秸秆综合利用率。加大燃煤锅炉整治工作力度,不断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工地、道路扬尘、码头场地扬尘管控,强化挥发性有机物和机动车尾气排放治理工作。加快推进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开展黄标车专项整治,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使用。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对工作。

5. 土壤污染防治工程。持续开展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用好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开展污染场地排查,因地制宜出台污染场地环境风险防控调查、监测、评估、修复等相关管理制度和政策措施,确保没有污染场地风险事故发生。推进危险废弃物处置项目建设,持续开展危险废弃物整治专项行动,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监督管理,全面启动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等固体废弃物处置工作,确保危险废弃物安全处置率达100%。严控农业面源污染和生活源土壤污染,削减化肥、农药使用量。强化垃圾无害化处理,确保镇建成区、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6. 加强生态系统保护。持续开展好植树造林工作,依托森林城市创建,推进城乡绿化工程,不断提升林木覆盖率。引导社会参与园林绿化,不断改善城区环境和景观,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指数。强化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加强旅游景区和珍稀动植物的保护和管理力度,实施沿海防护林建设、强化湿地保护工作,不断提升岸线保有率。

7.注重环境风险防控。加强企事业单位和建设项目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加强工业企业环境安全达标建设,将“八查八改”工作纳入对企业日常监管范围,确保不出现重特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8.践行绿色生态生活。着力推进卫生乡镇、森林城市创建,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力争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率100%。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大力发展绿色交通,推进政府绿色采购,推广节能、节水器具使用,倡导公众绿色消费。

9.不断健全生态制度。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规划通过镇人大常委会或镇政府批准实施,并报省环保厅备案,制定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创建实施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机制建设,推进自然资源审计,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责,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比例、探索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严格开展固定源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严格实行环保工作“一票否决”制。

10.大力推进生态文明。不断加大生态文明宣传,不断提升公众生态保护意识,在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中开始生态课程或生态文明讲座,在中小学校开展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教育,在新闻媒体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宣传,开展好环境日宣传活动,开展好环保“六进”活动,开展绿色创建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村创建工作,发挥生态细胞创建示范作用,不断提升公众对生态文明知识的知晓率和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率。

四、实施步骤

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2018年6月底前完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规划编制、评审和报批工作;2018年10月前所有指标基本达到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建设指标要求;2018年12月通过市级审查和考核验收,2019年6月全部创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

第一阶段:部署发动(2018年2-4月)

1.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分解落实指标、重点项目责任。

2.制定工程类项目的推进方案,明确时限要求。

2.启动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规划编制工作。

第二阶段:启动阶段(2018年5-7月)

1. 完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规划编制工作,报请市环保局对规划组织评审,报请县人大审议通过颁布实施。

2.基本完成各类规划建设项目建设和资料收集工作。

3.加强对所有建设指标的调度工作。

4.对照标准开展第一轮全面自查,对欠缺指标下达整改要求。

第三阶段:申报审查阶段(2018年8-10月)

1. 完成宣传发动任务。

2.对照标准开展第二轮全面自查,对欠缺指标下达整改要求。

3.完成创建规划、工作报告、技术报告等各类工作资料和技术资料收集整理。

4.完成各项指标的现场考核准备工作。

5.向县环保局申请审查,报市环保局考核验收。

6.迎接市环保局组织的考核验收。

第四阶段:考核验收阶段(2018年11月-2019年6月)

1.完成市环保局考核组下达的整改要求,并形成整改报告报市环保局。

2.迎接省环保厅的规划评审、考核验收、创建成效的抽查,获得正式命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相关牵头部门要迅速成立创建机构,组织开展创建活动。

(二)强化责任落实。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创建任

务已纳入《灌南县2018年度生态文明建设主要任务分解表》。相关村、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明确完成时间,要进一步落实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的创建责任,要严格实行定人定责目标管理,确保按时高质量地完成创建目标任务。

(三)强化宣传发动。要采取社会宣传、文化宣传、新闻宣传等多种手段,全面加强生态创建的舆论引导。镇生态办要制定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创建宣传与氛围营造工作方案,并抓好督查。各村和有关部门要更新橱窗、宣传栏内容,要通过会议、培训、咨询、演出、广播、宣传车等形式,开展创建宣传,营造创建氛围。主要道路两侧、公交站台和人群集聚区要设置创建公益广告、宣传灯箱,主要建筑物要刷写创建墙体标语。单位户外液晶屏、公共场所电子屏要滚动播放创建滚动字幕,扩大受众面。同时,要多渠道做好对外宣传,扩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创建影响力。

(四)严格督查考核。镇督查办、生态办牵头,对创建工作每季度进行督查,通报存在的问题,确保完成各项工作。要出台配套的考核细则,并纳入三口镇年度目标考核体系,未完成创建任务的村不得参与生态文明考核评先评优。

附件:1.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街道)建设指标

2.三口镇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重点工程任务分解表

附件1

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街道)建设指标

类别

序号

指标

单位

指标值

生产发展

1

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种植面积的比重

%

≥60

2

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0.6

3

农用化肥施用强度

折纯,千克/公顷

<220

4

农药施用强度

折纯,千克/公顷

<2.5

5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

%

≥98

6

农膜回收率

%

≥90

7

畜禽养殖场(小区)粪便综合利用率

%

≥98

8

应当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通过审核比例

%

100

9

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

%

100

生态良好

10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100

11

生活污水处理率

%

≥80

12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95

13

林木覆盖率

%

≥22

14

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平方米/人

≥15

15

居民对环境状况满意率

%

≥90

生活富裕

16

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

%

不低于所在县(市、区)平均值

17

使用清洁能源的户数比例

%

≥60

18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

100

乡风文明

19

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居民户数比例

%

≥70

20

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所占比例

%

100

21

制定实施有关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村规民约的行政村比例

%

100

附件2

三口镇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重点工程任务分解表

序号

任务类别

目标任务

完成时限

责任部门

配合单位

1

优化生态空间格局

按照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优化工作部署,完成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复核系列工作。

2018.12

镇环保科

各有关部门

有关村

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严守耕地红线,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有量达到省定考核标准。

2018.12

镇国土所

镇农技站

辖区内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超过23%。

2018.12

镇国土所

镇环保科

镇统计站

镇农技站

推进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2018.12

镇城建所

镇国土所

镇农技站

镇环保科

2

发展绿色经济

做好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申报,不断提升三品比重。

2018.12

镇农技站

各村

加强企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完成年度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改造任务。

2018.12

镇环保科

强化资源节约利用,不断提升单位工业用地工业增加值,确保达到80万元/亩以上。

2018.12

镇国土所

镇统计站

强化资源节约利用,不断降低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确保低于0.7吨标煤/万元。

2018.12

镇环保科

镇督查办

强化资源节约利用,不断降低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确保低于50立方米/万元

2018.12

镇水利站

镇统计站

实施以灌区节水改造为重点的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小农水重点工程,提高农业灌溉水利用效率。

2018.12

镇水利站

镇财政所

各村

推进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2018.12

镇农经站

实施工业企业节水改造,不断提升工业用水重复率。

2018.12

镇水利站

3

水体环境综合整治

改造三级供水管网50公里,补装水表900户。

2018.12

镇城建所

县水务集团

各村

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确保镇区、农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100%。

2018.12

县水务集团

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完成饮用水源地区划方案报批工作,确保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2018.12

镇环保科

镇水利站

镇城建所

县水务集团

各有关村

铺设县城区雨污管网1公里,提升污水收集处理率,确保城镇建成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0%。

2018.12

镇城建所

县水务集团

有关村

提升污水收集处理率,铺设镇区污水管网1.1公里,镇区内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

2018.12

镇城建所

县水务集团

完成1个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0%。

2018.12

镇城建所

有关村

完善河长制相关管理、考核办法,公布河长名单。

2018.12

镇水利站

通过还田、沼气、堆肥、培养料等方式,提升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5%,确保农村畜禽养殖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70%。

2018.12

镇农技站

各村

完成省市下达的200户卫生改厕任务,确保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5%。

2018.12

傅林

有关村

4

大气污染综合防控

持续抓好秸秆禁烧工作,确保实现“五个一”目标。

2018.12

镇农技站

各村

有关部门

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全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

2018.12

镇农技站

各村

严格执行新划定的高污染禁燃区要求,完成禁燃区内燃煤锅炉综合整治。

2018.12

镇环保科

开展施工工地堆场、作业扬尘治理,采取抑尘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2018.12

镇城建所

镇环保科

采取有效措施,实施码头场地扬尘治理工作。

2018.12

镇港务公司

有关村

开展黄标车专项整治,实施老旧车辆淘汰、黄标车限行。

2018.12

镇派出所

镇城建所

镇城管队等

开展机动车尾气排放治理工作,对规模化运营并且使用频次高的货运车、出租车、公交车和黄标车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打击冒黑烟车辆。严格执行区域限行制度。

2018.12

镇派出所

镇环保科

完善重污染天气预警机制,适时启动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2018.12

镇环保科

各村

5

土壤污染防治工程

根据上级要求持续开展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用好土壤污染防治资金。

2018.12

镇环保科

有关部门

开展污染场地排查,因地制宜出台污染场地环境风险防范调查、监测、评估、修复等相关管理制度和政策措施,确保没有污染场地风险事故发生。

2018.12

镇环保科

各村

镇国土所

镇城建所

开展危险废弃物整治专项行动,确保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

2018.12

镇环保科

各村

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监督,确保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利用率达到90%。

2018.12

镇城建所

镇环保科

各村

全面启动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等固体废弃物处置工作。

2018.12

镇城建所

镇城管队

各村

严控农业面源污染和生活源土壤污染,削减化肥、农药使用量。

2018.12

镇农技站

各村

完善县城及乡镇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县城及城镇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2018.12

镇农护办

各村

6

加强生态系统保护

持续开展好植树造林工作,依托森林城市创建,推进城乡绿化工程,不断提升林木覆盖率。

2018.12

镇农技站

各村

引导社会参与园林绿化,不断改善城区环境和景观,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指数。

2018.12

镇城建所

镇环保科

镇国土所

镇水利站

镇农技站

镇农护办

强化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加强旅游景区和珍稀动植物的保护和管理力度。

2018.12

镇农技站

镇城建所

镇环保科

各村

实施沿河防护林建设、强化湿地保护工作。

2018.12

镇农技站

强化岸线保护工作,不断提升岸线保有率。

2018.12

镇国土所

7

注重环境风险防控

加强企事业单位和建设项目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加强工业企业环境安全达标建设,将“八查八改”工作纳入对企业日常监管范围,确保不出现重特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2018.12

镇环保科

各村

8

践行绿色生态生活

推进卫生乡镇创建,力争创建省级卫生乡镇。

2018.12

镇创卫办

各村

加大村庄环境整治力度,确保村容整治,无“脏、乱、差”现象,确保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率达100%。

2018.12

镇农护办

各村

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要求,加快绿色建筑等新型建筑业发展,确保城镇新建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增建筑面积比例达到50%。

2018.12

镇城建所

倡导公众使用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等绿色方式出行,确保公众绿色出行率达到50%。

2018.12

镇环保科

镇统计站

加大有利于绿色、循环和低碳发展的产品采购规模,确保政府绿色采购比例达到80%。

2018.12

镇财政所

镇统计站

8

践行绿色生态生活

加大节能、节水型器具推广,不断提升节能、节水型器具销售占比,确保节能、节水型器具普及率达到80%。

2018.12

镇水利站

镇统计站

镇环保科

9

不断健全生态制度

全面启动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完成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规划编制、评审、报批工作,出台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创建实施方案。

2018.12

镇生态办

镇环保科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关于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的通知》《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等要求开展工作,确保环境信息公开率100%。

2018.12

镇环保科

各村

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试点工作,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评价指标。

2018.12

镇农经站

镇统计站

镇财政所

镇环保科

建立生态环境损害的党政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并开展相关工作。

2018.12

镇纪委

镇组织科

镇环保科

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纳入党政实绩考核范围,确保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市级考核比例达到20%。

2018.12

镇组织科

镇督查办

镇环保科

探索编制自然资产增加和减少及平衡关系的分析表格,作为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重要依据。

2018.12

镇统计站

镇环保科

开展固定源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相应工作进度达到国家和省相关要求。

2018.12

镇环保科

各村

推进环保工作“一票否决”制落实。

2018.12

镇组织科

镇督查办

镇环保科

10

大力推进生态文明

组织各部门通过镇区LED显示屏、广告牌、公交站台等载体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活动,确保公众对生态文明知识的知晓率达到80%。

2018.12

镇宣传科

加大全镇在职党政干部参加生态文明专题培训、辅导报告、网络培训的人数比例,确保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达100%。

2018.12

镇组织科

镇环保科

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为主要内容的“六进”活动,全年至少6期次。

2018.12

镇环保科

各村

有关部门

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家庭创建,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创建任务。

2018.12

镇环保科、

镇中小学、

有关村

积极争创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确保各类创建指标达标;完成示范镇规划编制、评审、报批工作,完成各类创建材料准备、申报工作,完成市级考核验收工作。

2018.12

镇生态办

镇党政办

积极启动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创建工作,完成创建的示范村规划编制、报批工作,完成省市下达的创建任务。

2018.12

有关村

镇生态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