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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331158371/2009-00023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物价,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09-08-27
文号: 灌价发〔2009〕43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涉税财产价格鉴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原灌南县物价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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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物价局
灌南县地方税务局
 
灌价发〔2009〕43号
 


 

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涉税财产
价格鉴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县价格认证中心、各税务分局:
现将连云港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涉税财产价格鉴证工作的通知》(连价认字[2009]15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连价认字[2009]158号
 
 
二○○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价格 认证 管理 通知
抄送:市物价局、市地方税务局。
灌南县物价局办公室               2009年8月27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