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全县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央和省市县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意见》部署安排,经县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我县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专项工作组制定的《关于组织开展全县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八日
关于组织开展全县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根据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意见》(中治工发〔2009〕9号)部署和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安排,以及《灌南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具体方案》的要求,现就组织开展全县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在县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利用2年左右的时间,通过深入排查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巩固治理成果等专项治理工作,实现如下阶段性目标: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构建工程项目建设领域行政权力阳光运行机制;项目建设信息公开更加规范透明,失信惩戒制度和守信激励制度不断健全;工程建设市场交易活动依法规范、有序;初步建立全县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共建共享平台,形成工程建设领域企业和个人信用互联互通的共享机制。
二、主要措施和责任单位
(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项目主管部门公开项目审批、核准和监管信息,重点项目建设单位通过项目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信息、招标过程、施工工程管理、合同履约情况、质量安全检查和竣工验收结果等情况。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以相关主管部门的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平台,及时公布建设项目信息,逐步实现工程建设项目信息的公开透明和共建共享。
1、提出建设项目信息公开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明确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的主体、范围、内容、方式、时限、权限,提出项目信息公开的指导性意见。
2、发布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目录。梳理建设项目相关信息,明确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范围,形成信息公开目录。制定依申请公开的细则和标准。
3、制定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标准和程序。制定信息公开的内容标准和技术标准,规范工程项目审批、实施、验收各阶段的相关信息内容和格式,明确信息收集、报送、审核、发布、检查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和程序要求。
4、统一规范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平台。工程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按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标准和程序的要求,通过各自的政府网站等渠道公开工程建设项目的相关信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立专栏,与县有关部门、各地区项目公开信息建立链接,进行整合发布,并及时送交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5、建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考核评估和公共监督机制。建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考核评价体系和公共监督机制,对各部门各地区项目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并公布,促进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准确。
(县经贸局、县发改委、县政府法制办、县建设局、县房产局、县监察局、县检察院、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外经贸局)
(二)完善工程建设领域信誉评价、项目考核、合同履约、黑名单等市场信用记录,整合有关部门和行业信用信息资源,建立健全全县的企业和个人征信、信用系统。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和守信激励制度。
1、建立企业和个人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目录与信用信息共享标准。梳理工程建设领域企业和个人相关信用信息,包括项目考核、合同履约、个人执业信息、黑名单等。建立工程建设领域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目录,并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发布。明确需要共享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内容及格式,确定相应的技术标准。
2、建立健全企业和个人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按要求建立健全各自的诚信信息体系。按照企业和个人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目录和共享标准,利用各部门现有系统和全省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等资源,整合相关信息,形成互联互通的工程建设领域企业和个人信用共享机制。
3、建立企业和个人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保障制度。明确各相关单位在信息提供、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和维护等方面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建立第三方企业和个人信用系统评价体系,在建设市场主体资质认定、建设市场准入和招标投标等环节中使用信用报告制度。定期开展评估、评价工作。推动各部门、各地区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和守信激励制度,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
(县经贸局、灌南人行、县工商局、县发改委、县建设局、县房产局、县监察局、县检察院、县政府法制办、县交通局、县水利市、县外经贸局)
(三)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强化对工程建设领域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1、做好专项治理工作宣传报道的协调部署,将宣传报道工作贯穿专项治理工作始终。
2、把握专项治理工作的主要节点,重点围绕专项治理的重大意义、工作部署、具体做法、取得成效以及相关建议等,及时开展宣传报道。
3、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各部门积极组织有关素材,向媒体公开有关信息,引导媒体准确、真实地开展报道工作,跟踪调查媒体报道的相关事件,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有关媒体要及时挖掘相关信息,加强舆论引导和监督。
(县委宣传部、县经贸局、县建设局、县房产局、县监察局、县检察院、县发改委、县交通局、县水利局)
三、工作步骤
(一)制定工作实施意见(2009年10月底前)
根据国家、省、市对“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要求,研究提出初步的工作方案。在此基础上,听取相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县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深入排查问题(2009年11月—2010年2月)
各部门按照统一部署,重点对2008年以来规模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进行自查,找出项目审批、建设工程中的信息公开和虚假失信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治理对策。同时对有关项目主管部门和重点地区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情况及有关部门信用信息系统进行调研,梳理,分析与工程建设领域相关的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组织有关单位共同研讨信息平台及信用信息资源目录相关规划和设计方案。
(三)认真进行整改(2010年3月—2011年2月)
1、及时纠正问题。各单位针对提出的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突出问题和排查发现的问题,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及时进行纠正。
2、确定目录标准。各部门整理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资源目录。2010年6月前确定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目录,2010年9月前提出工程建设领域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并确定项目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共享标准和程序。
3、建设信息平台。明确建设方案,初步建立互联互通的项目信息公开平台和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系统。对项目信息公开平台和信用体系进行评估,督促指导工作。
4、推广典型经验。注意发现各单位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创造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及时总结并予以推广,以点带面,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5、完善法规制度。各部门结合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全面清理本部门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信用体系建设和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的规定制度,分类作出处理,不适应的予以废止,不够完善的及时修订。
(四)巩固治理成果(2011年3月至11月)
把专项治理中的有效措施和成功经验进行归纳和提升,提出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和加强日常监督的工作措施,实现法规制度的系统化。适时组织对专项治理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专项治理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2011年年底前,对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并报告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五、保证措施
(一)深入调查研究
在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精神,充分认识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的基础上,认真梳理2008年以来规模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在信息公开方面的问题,仔细排查本系统的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各单位要制定项目公开的目录扎扎实实落实整改措施。
(二)注意统筹兼顾
要把排查问题、进行整改、加强监管、完善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工作基础较好、具备解决条件的问题要抓紧整改,相关规章制度要抓紧建立和完善。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既要注重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注重建立健全工程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
(三)整合工作力量
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及时沟通情况,形成工作合力。努力形成互联互通的项目信息公开平台、信用信息共享失信联动惩戒的有效机制。要高度重视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利用政府和部门的网站和省有关媒体,公开有关信息,大力宣传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
附:
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
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制度的通知(苏政办发〔2008〕93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17号)
4、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27号)
5、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发改法规〔2008〕1531号)
6、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诚信江苏建设的意见(苏发〔2007〕14号)
7、江苏省个人信用征信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37号)
8、江苏省企业信用征信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38号)
9、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苏政办发〔2008〕8号)
10、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暂行办法(苏政办发〔2004〕114号)
11、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06〕95号)
12、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意见(中治工〔2009〕9号)
主题词: 工程建设 专项治理 实施意见 通知
抄报:县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县政府
灌南县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组2009年12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