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树立仲裁良好形象,提升仲裁质效,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多措并举,改进工作作风,促进我县劳动关系和谐发展。
一、开展送法入企业,注重预防工作。主动上门服务企业,宣传劳动法规,对企业的规章制度、劳动合同进行审查修改,通过加大对企业用工行为的监督力度,从源头减少劳资争议的发生。
二、坚持调裁相结合,减少群众诉累。在调处劳资争议中,坚持“调裁结合”的方针,简易案件快速审结、复杂案件合议审理,减少群众诉累,缩短办案时间,努力提高劳动争议处理整体效能。另外,将申请仲裁的受理范围、申请书样本、需要提供的材料、注意事项以及咨询电话等用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给申请人,并在人社局网站公布,提供电子文档下载,着力减少群众诉累。
三、打造阳光仲裁,严格办案程序。为切实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院透明化服务双方当事人,重视庭审过程的举证、质证、核证,将双方提供的证据放到当事人面前,让当事人发表质证意见,相互提问,使证据公开化,采纳合法的证据来认定案件事实,做到认定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达到公正调解、裁决效果。今年以来,共调处争议案件271起,社会反响良好。
四、力争案结事了,延伸服务职能。为了更好地提高调解仲裁公信力,我院督促双方当事人履行裁决和调解文书的义务,使当事人合法权益从根本上得到保护和及早实现,从根本上圆满解决了双方的纠纷,达到了企业发展和职工权益保护的有机统一。(刘树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