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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207240143092872/2018-00223 信息分类: 其他, 劳动、人事、监察,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18-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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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实施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落实“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灌南县农保处不断丰富举措,加快推进社保行业扶贫力度,突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兜底扶贫功能,按照(苏人社发【2017】365号)《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和…

灌南县农保处打赢城乡居保精准扶贫工作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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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实施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落实“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灌南县农保处不断丰富举措,加快推进社保行业扶贫力度,突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兜底扶贫功能,按照(苏人社发【2017】365号)《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和(连人社发【2018】70号、连财社【2018】15号)《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农保处协同相关部门加班加点,为全县低收入人员做好参保登记、复核和身份认定工作。

为建档立卡未脱贫的低收入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是党和国家对低收入群体的特殊关爱体现。灌南县农保处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精准扶贫工作有机结合,积极开展2018年度建档立卡未脱贫低收入人员、低保对象的养老保险费政府代缴工作。县农保处首先将16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建档立卡贫困户数据反馈至各乡镇人社中心及行政村,各行政村根据反馈的数据,到贫困户家中了解核实、建立台账,及时更正错误的信息后报送至乡镇人社中心。最后由县农保处复核和认定低收入人员相关信息。截至目前,全县共为15826名低收入人员办理参保手续,为低收入人员代缴费工作画上圆满的句号。

(陈德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