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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391/2018-00051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国土资源、能源,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18-08-30
文号: 灌国土资发〔2018〕151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各乡镇国土资源所,县局各分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现将《灌南县国土资源局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附件:灌南县国土资源局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灌南县国土资源局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了提高处置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能力,有序地做好我县防灾、抗…

关于印发《灌南县国土资源局地质灾害 防治方案》的通知(原灌南县国土资源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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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国土资源所,县局各分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灌南县国土资源局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灌南县国土资源局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灌南县国土资源局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了提高处置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能力,有序地做好我县防灾、抗灾工作,最大限度的降低因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二、我县汛期地质灾害防范期为6、7、8、9四个月份,重点防范期为7、8、9三个月份,在重点防范期,局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定期对全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开展全面调查。工作小组8月底之前对本辖区内重点地区进行一次地质灾害隐患调查,对发现的灾害隐患点分级进行登记、备案、建立明白卡,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防范治理措施,明确责任,任务到人。

四、突出重点,落实制度。各乡镇国土资源所为第一责任人、要突出做好汛期和重点时段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应急值守、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复查等工作,制订符合本辖区实际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落实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等各项防灾制度,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时,及时启动应急方案,开展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避免地质灾害导致群死群伤事件发生。一旦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迅速上报县局地质灾害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报请县、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应急处理。

五、搞好宣传,提高认识。各乡镇国土资源所、局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发放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现场应急演练、集中培训和座谈交流等形式,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要大力加强、全面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汛期前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直接威胁的群众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活动,在演练的基础上要及时完善和修订应急预案。

                            

                                  灌南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