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统发〔2018〕18号
关于启用灌南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灌部省市属单位:
根据《县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灌政发〔2018〕31号)和《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灌南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灌政办发〔2018〕106号),灌南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即告成立,其印章从即日起正式启用。
附件:印模式样
灌南县统计局
2018年8月2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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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统计局办公室 2018年8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