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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885/2018-00041 信息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堆沟港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8-08-05
文号: 堆政发〔2018〕 24 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各村(居)委会、有关部门、单位:现将《堆沟港镇2018年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印发《堆沟港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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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委会、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堆沟港镇2018年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灌南县堆沟港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7日

堆沟港镇2018年农村公路养护管理

考 核 办 法

为加强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提高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和投资效益,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切实延长农村公路使用年限,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所有行政村、居委会及镇所有管护人员

二、考核内容

(一)管养机构

1.各村居委会是否设立养护管理机构及明确管理人员职责。

2.各村居委会养护经费是否列入年度预算安排。

3.各村居委会养护管理人员职责是否明确。

4.各村居委会是否建立检查考核记录档案。

(二)管养效果

1.路面、绿化带内是否保持整洁

2.路面有无积水、积雪及其他堆积物

3.是否保持桥面、涵洞排水良好畅通

4.路面、桥面损坏是否及时修复

5.是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做好养护人员人身保障制度

(三)群众满意度

管护范围内群众是否满意,有无来信来电及来访反映较为严重的农村公路损害问题,重点是有无反映因公路破损而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

三、考核方法

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纳入镇政府的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由镇有关部门组成的考核小组负责实施。考核分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季度考核每季度组织一次,在次季度的10日前完成;年度考核按该年度四个季度考核得分加权计算,各季度考核得分占年度考核得分的比例,第一、二、四季度分别为20%,第三季度为40%。

四、考核奖惩

(一)凡季度考评排名前3名的村、居委会,由镇政府通报表扬,并颁发奖状、奖金:第一名300元,第二名200元,第三名100元;

   (二)凡年度考核排名前3名的村、居委会,由镇政府通报表彰,授予年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奖牌,并奖励现金第一名1000元,第二名800元,第三名500元;

   (三)凡连续两个季度考核排名末位的,村主任及交通安全管理员需到镇人民政府接受诫勉谈话,写出深刻检讨,并扣发季度奖金300元;凡年度考核排名末位的村委会、镇属部门,由镇政府通报批评,并扣发年度奖金1000元;

   (四)因管理不到位,工作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辖区交通秩序混乱,交通事高发故的,一律交由相关部门严肃查处,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