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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885/2018-00047 信息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堆沟港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8-08-17
文号: 堆政发〔2018〕35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各村(居)、镇各相关单位:《堆沟港镇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关于印发堆沟港镇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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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镇各相关单位:

《堆沟港镇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堆沟港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5日

堆沟港镇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和拉动经济增长,切实维护和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全省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意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堆沟港镇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打造一批放心消费示范品牌和示范街区,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使我镇创成市场秩序更加规范、消费环境更加和谐、诚信体系建设更加完善、创建工作机制更加科学、评价考核体系更加健全的放心消费示范乡镇。

二、工作任务

1.深入开展品牌消费集聚区放心消费创建。贯彻实施《江苏省品牌消费集聚区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认定标准(试行)》,建立完善创建工作机制,加强品牌消费集聚区培育工作。积极实施商品品牌战略,积极开展驰名商标、江苏名牌等认定工作,提升市场主体对企业品牌价值的经营意识。

2.开展商品交易市场放心消费创建。认真抓好城乡各类集贸市场、专业市场和综合市场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深化推进。探索创新将商品交易市场放心消费创建纳入平安市场、文明诚信市场的大创建机制,促进市场创建提档升级和提质增效。

3.深入推进食品药品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菜篮子”市场销售放心工程,建立健全食品生产企业安全信息公示栏制度,推进餐饮安全示范街创建活动,推行餐饮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和等级公示制度。加强保健食品的监督、监测及管理,做好保健食品健康消费宣传,提升老年人等消费群体健康消费理念。强化食品药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推进食品质量安全信用分类分级管理。

4.深入开展农资市场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强化农药、化肥、种子、农用薄膜等重要农资产品质量监管。健全农资打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农资打假联合执法机制、农资质量监督抽查共享机制、农资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机制,健全农资经营单位诚信档案。继续推动以“农资经营示范店”为主要载体的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5.做好教育系统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改善校园消费环境,建立和完善渠道畅通、反应便捷、运作高效的校园消费与投诉机制。提高师生对校园放心消费的知晓率和满意度。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物资采购程序,落实食品溯源单,严把食品进货渠道关,验收关,加强食品安全监督与管理,建立重大集体活动食宿申报、审核制度,完善商品价格公示制度。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杜绝乱收、多收现象。

6.开展美容美发、运动健身等行业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着力强化对消费者投诉相对集中的美容美发、运动健身等行业的监督管理,引导相关经营者诚信经营,提高预付卡管理的科学性、有效性。

7.加强质量监管和风险防范。推进和完善农产品、产地水产品、肉菜和重要产(商)品等质量追溯系统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质量全程监管,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主要农产品质量合格率保持在97%以上,产地水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8%以上,特种设备事故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深入实施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高风险防控和治理能力。加强口岸卫生、动植物检疫和进口商品特别是食品安全质量监管。

8.强化主体责任。经营者是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建立“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负责、谁提供服务谁负责”的责任制。引导鼓励经营者建立产品质量追溯和服务责任追溯机制。严格落实经营者“三包”制度,引导企业落实《服务质量信息公开规范》《服务质量评价工作通用指南》。强化网络交易平台的责任,全面推行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设快速解决消费纠纷的绿色通道,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

9.注重行业自律。发挥行业组织自我管理、自我规范、自我净化的作用。对被投诉举报较多的经营者,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监督其纠正和改进。加强行业协会商会自身建设,增强参与市场监管和消费维权工作的能力。支持有关行业组织发挥专业强的优势,进行专业调解。

10.加强社会监督。加强消费教育引导工作,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理性、依法维权。充分发挥各级消费者协会(委员会)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作用,通过开展消费者评议等方式,督促经营者守法经营。推动落实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实现从主要维护消费者个体利益向更多维护整体利益转变。积极通过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律师调解等方式处理消费纠纷,依法为符合条件的消费者提供法律援助。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宣传诚信经营的正面典型,曝光违法经营的不良商家和不法行为。

11.注重协同监管。依托互联网+,逐步实现对消费纠纷的网上接收、网上调解、网上跟踪督办,推动跨区域、跨境消费纠纷的在线解决。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广告、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各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加快各部门、各行业之间消费维权信息共享,建立健全社会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机制,推动落实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警示等管理制度,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对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镇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村(社区)、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加强对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办公室机构、人员和队伍建设,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全面提升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组织保障水平。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相关部门要共同参与,协力推进,加强开展对各区域及行业放心消费的创建工作。充分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协作机制作用,共同研究解决消费维权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形成齐抓共管、共创共建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强化宣传考核。广泛开展放心消费创建的宣传引导,通过推广先进典型,传播正能量,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消费维权工作的良好氛围。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普法力度,广泛宣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效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和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加大考核力度,建立工作成果通报机制,切实把创建工作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