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审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根据《灌南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的规定,对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规定如下:
一、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我局申请尚未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涉及我局的政府信息,原则上应予以公开。但下列情况之一,不属于我局应公开的信息内容:
(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
(二)涉及审计工作秘密的政府信息;
(三)审计机关正在审计或处理过程中的信息;
(四)审计机关已经移送有关部门查处的事项,公开后可能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的信息;
(五)公开后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危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人身或财产安全的信息;
(六)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
二、申请人应当通过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向我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采取书面形式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受理人应当场记录。申请人申请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或名称、住所、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
(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具体内容描述及形式要求;
(三)申请人的签名或盖章。
三、依申请公开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因信息资料处理等客观原因及其它正当理由,不能在15个工作日内答复的,应报局主要领导同意,同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
(一)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由办公室填写《灌南县审计局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单》,交由责任科室进行办理;
(二)各责任科室须在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单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申请公开信息内容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公开或部分公开意见及其依据(须注明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具体名称、条款),制作《灌南县审计局依申请公开答复书/告知书》;
2、《灌南县审计局依申请公开答复书/告知书》须提请局分管领导、主要领导进行审定;
3、审定后,由责任科室将《灌南县审计局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单》和《灌南县审计局依申请公开答复书/告知书》提交给办公室(最迟提交时间距离“答复期限”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由办公室答复给申请人,同时负责在“灌南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登记。
(三)局办公室及时将依申请公开答复件及相关材料留存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