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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084/2018-00076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工业、交通,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 2018-08-14
文号: 灌交〔2018〕98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决定自即日起至今年底,在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开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查三督”(查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在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开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查三督”专项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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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

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开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查三督”专项行动的通知》(连交〔2018〕169号)和《县安委会关于开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查三督”专项行动的通知》(灌安发〔2018〕9号)要求,决定自即日起至今年底,在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开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查三督”(查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督导企业主体责任、行业管理部门监管责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思想为指导,细化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规定,坚持问题导向,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通过随机抽查、量化打分、倒查督查、综合评价、通报曝光,全面传导压力,压实主体责任、堵塞监管漏洞,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筑牢全县交通运输“高质发展、后发先至”的安全基础。

二、范围内容

“一查三督”专项行动覆盖全县交通运输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突出班线客运、包车客运和危化品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

(一)随机抽查。各单位要建立涵盖大中小型企业的完整的企业数据库,抽查单位分别进行随机抽取,但必须涵盖大中小型企业。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对交通运输企业进行抽查,其中道路客运、道路货运、公交、出租车、驾培、维修、汽车租赁等企业由县运管所负责组织实施,内河水运企业由县地方海事处组织实施,港口码头企业由县港口局组织实施,交通工程施工企业由县交通质监站组织实施;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辖区内交通运输企业组织抽查。抽查数量要求:对班线客运、包车客运、危化品运输、公交、出租车、汽车租赁、内河水运、港口码头和交通工程施工企业实施全覆盖检查;对普货运输、维修、驾培企业实施随机抽查,各行业管理部门范围内的抽查数量分别不少于10、10、5家(具体分配情况表附后)。县局负责综合督查和随机核查,核查数量不少于各单位抽查数量的20%。县公路站、航道站、交通工程处、港务公司、亚欧监理公司也要结合此通知精神,组织对重点部位进行必要的检查与自查,具体方案自行确定。

(二)量化打分。对照灌南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面加强交通运输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灌交〔2018〕67号)要求,以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为重点,涵盖《安全生产法》和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一必须五到位”主要内容要求,对照《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检查评分表》(附后),逐项进行评价打分。综合评分80分(含)—90分为合格,90分(含)以上为优秀企业。优秀企业纳入县级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示范企业候选名单。

(三)倒查督查。在通过检查执法来督促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同时,以问题为导向,对行业监管是否履行到位进行倒查督查。一是针对抽查企业时发现的问题,倒查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制订落实情况,是否存在不审批不监管、不发证不管理、只管理不执法等履职不到位现象,是否及时部署推动各级安全生产重要文件、专项行动、重点措施的落实等。二是针对抽查企业和倒查下级监管部门时发现的问题,依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倒查是否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是否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投入,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并配备人员和装备,是否及时研究解决本单位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是否及时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等。

(四)综合评价。在抽查企业总数中,80%(含)以上企业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的,则该行业管理部门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合格单位,否则确定为不合格。对确定为不合格的单位,至少进行一个月的整改后,再次组织综合评价。

(五)通报曝光。各单位在部署、抽查、督查、推动专项行动中,通过内部文件简报和媒体公开等形式,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既要通报表扬先进企业,也要坚决曝光不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安全生产问题隐患突出的企业,从严查处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每一次抽查倒查情况都要进行通报或公开曝光。

三、方式步骤

在检查方式上,一是当面“问”,问岗位职责,落实措施,应知应会等;二是书面“考”,考法律法规和一年内重要文件部署贯彻情况,双重预防机制内涵及开展情况,主要安全风险及防控措施等;三是实地“看”,从制度、记录、公示、执行、现场,看全员责任和主体责任是否真正落实,重点查主要负责人和一线岗位责任落实情况。

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部署动员(8月17日前)。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关于印发〈全面加强交通运输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灌交〔2018〕67号)的落实,立即对专项行动进行部署动员,确保横到边、纵到底,消除盲点死角。部署到位情况将作为倒查责任落实的重要方面之一。

(二)企业自查自改(8月18日—9月10日)。按照本次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企业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完善提升工作,切实做到科学定责、人人明责、认真履责,真正做到“一必须五到位”。本阶段各单位要通过组织培训、现场观摩、专家指导等方式,推动、督促和指导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三)行业管理部门检查整治(9月11日—10月10日)。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检查标准,加强工作指导,严谨严格开展对标检查,加强监管执法,按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提升年”的部署,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四)抽查和督查通报(10月11日—11月10日)。县局将成立督查组,对各单位“一查三督”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严格按方案进行督查和核查。对督查和核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交办督办,实行闭环管理,对涉及部门监管责任的问题进行倒查问责,对抽查督查情况进行公开通报曝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推动落实;分管负责人要亲自部署、督促检查,高站位、高标准、高质量抓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杜绝推诿扯皮,进一步拧紧责任螺丝、压实安全责任,消除监管盲区,确保工作有部署、检查有记录、整改有痕迹、落实有实效。

(二)强化检查指导,从严监管执法。各单位要认真履责,加强检查指导,从严监管执法。坚持依法治理,把“一查三督”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提升年”活动结合起来,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治理销号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非法违法违规的企业,强化警示震慑作用。

(三)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考核问责。参加抽查督查工作的人员,要遵守工作纪律,统一工作标准,确保公平公正。县局将把“一查三督”专项行动落实情况,作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在推进落实“一查三督”专项行动中履职不力、工作滞后、走过场的单位,将进行严肃问责。对因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履行、隐患整改不落实的各类企业,将依法依规进行严格处罚。

各单位 “一查三督”专项行动方案请于8月17日前报县局安全办。从8月20日开始,每10天报送一次活动部署、自查自纠、检查督查、监管执法、通报曝光等工作情况。11月13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联系人:郑勇,电话:83219239,邮箱26911302@qq.com

附件:1.全县交通运输企业“一查三督”抽查数量分配表

     2.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检查评分表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8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