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王玉仑、左贞柏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扶持民办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民办教育发展,始终坚持“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原则,规范管理,民办教育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全县现有民办中小学15所,包括幼儿园34 所,小学15所,初中7所,普通高中1所。在校学生25858人,教职工1325人,校舍占地面积738 亩。一是加强引导,规范办学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我县于2009年出台了《灌南县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县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等文件,保障民办学校规范办学、有序发展。二是强化管理,优化办学环境。依法开展民办学校年检,加强过程管理,规范民办教育办学行为。2017年以来,我们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学校,构建了科学的年检体系,并开展评价和检查。三是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大对民办教育的支持力度。一方面增加办学用地,2018年,县政府在经济开发区北环路南侧、经七路西侧,划拨土地77.1亩新建树人实验学校城区分校,并将其列入县政府民生实事工程;另一方面增加办学经费投入,县财政在政府补贴、专项资金、捐资激励等方面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给予扶持,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
今后,我们将在学校管理、教学改革、课题申报、评优评先、教研成果奖励、人才培养工程等方面,保障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享有同等机会和待遇、同等权利。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灌南县教育局
2018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