邬铭瑶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培训机构的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广大家长对孩子教育的期望值越来越大,社会培训机构应运而生,且愈来愈多。但是,课外辅导机构在办学条件、师资条件、教学内容、教学质量等方面缺乏相应的标准和规范,管理主体和管理体系缺失,普遍存在办学条件差、安全隐患突出、专业师资缺乏、收费管理混乱和招生虚假宣传等诸多问题。
我县高度重视课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建立了由政府主导,教育、公安、民政、人社、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负责的工作机制,出台《灌南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灌政办发〔2018〕54号),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办、谁负责”原则,推进管理整治工作。县教育局多次组织人员对城区教育培训机构进行明察暗访,严查在职教师和辅导机构勾结进行有偿补课,并公布举报电话(0518-83260082),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今后,我们将加大管理力度,规范辅导机构的办学行为,一是依法规范管理,严格实行办学许可,对办学条件好,有一定办学资质的辅导机构进行指导办证;二是联合执法,协调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对存在安全隐患、无证照的辅导机构依法进行查处并予以取缔;三是加大教育宣传,告知广大家长正确看待和理性选择校外辅导,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社会教育环境。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灌南县教育局
2018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