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晓华委员:
您提出的《开放中小学校体育设施,共建共享体育设施,活跃群众性文体活动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学校对公众开放体育设施是《江苏省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的要求,是社会发展的一大趋势,也是一项涉及面广、管理难度大的系统工程。《管理办法》要求在保障正常工作和安全的前提下开放体育设施。对此,县教育局2017年专门安排人员到苏南等地考察,且在部分学校开展下午放学后对社会开放体育设施试点工作。
从试点的实际情况来看,开放学校体育场所的确可以满足群众健身需要,提高全民身体素质,但同时也还存在着诸多问题:一是有寄宿生的学校的教学与生活秩序会受到影响;二是开放场馆将造成体育设施的损耗,维护管理成本增加;三是校园安全管理和锻炼健身群众中的安全问题不容忽视。近几年,因各地校园恶性事件上升,省、市、县都要求学校严格执行门禁制度,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后,即使学校对外来人员实行严格登记制度,但外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特别是有暴力倾向的人员难以判断,开放学校体育场所校园安全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目前,我局制定的《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方案》正在试行,同时也在协调公安、财政及社区等落实专项资金,用于维护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和管理人员、公众保险等费用,以保证学校体育设施对公众开放工作有序推进。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灌南县教育局
2018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