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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8946/2018-00018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18-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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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灌南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政策解读一、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集中治理基层存在的“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问题…

灌南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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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政策解读

一、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集中治理基层存在的“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问题,坚决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等问题,进一步规范管理,提升经办服务水平,织密编牢“覆盖全面、兜底保障、持续发展”的基本民生安全网,助推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三年行动目标任务。

全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从2018年开始,分三年持续进行。2018年,推进农村低保规范化、信息化管理,加大低保政策宣传力度,夯实低保管理的基础工作。集中力量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保人不保户”等问题进行查处;2019年,以农村低保提标与脱贫工作无缝衔接为重点,充分发挥低保兜底作用,确保符合条件的低收入户应保尽保;2020年,全面实现农村低保信息化、规范化管理的常态化,依法救助、精准救助能力显著增强。

三、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治理重点。

一是腐败问题。以财政供养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为重点,严肃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的“人情保”、“关系保”问题;严厉惩治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在农村低保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法违纪问题;严肃查处冒用低保对象身份经商办企业、申请政策性小额贷款等牟取私利的行为。

二是作风问题。以提高“四个意识”,增强服务能力为重点,坚决纠正农村低保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重点整改作风漂浮、工作推诿不作为问题;整改“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冷漠群众的“老爷”作风问题;整改面对难题,敷衍塞责“甩矛盾”、“绕弯子”等不敢担当问题;整改只做“老好人”,不敢碰硬,不坚持原则的问题;整改未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或电话开而不通、开而不用等流于形式的问题;整改信访工作中,工作不细、处置不力,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等问题。

三是政策执行问题。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实施精准救助为重点,认真整改低保评议小组成员未经选举、人为指定的问题;整改重度残疾人“单人保”等“应保尽保”政策执行不力的问题;整改政策宣传不够、对象认定不准等问题;整改低保公示制度、村(居)委会干部、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整改已获得低保家庭的经济状况定期复核走过场的问题。

四是规范管理问题。以规范低保申请和审核流程、规范台账资料管理为重点,认真整改农村低保办理过程中随意简化流程、操作不规范的问题;整改申请低保家庭收入证明等材料不规范、不合法等问题;整改台账资料填写不完整、归档不及时、签字盖章不规范的问题。

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8年6月)。县民政局制定全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召开全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会议,进行专题部署。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开展低保政策宣传和低保领域腐败、作风问题警示教育,营造专项治理的良好氛围。各乡镇要通过召开专题动员会议、制定专项治理具体工作实施方案,迅速进行动员部署,细化具体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有序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二)全面自查(2018年6-7月)。各乡镇集中人员力量,围绕专项治理重点内容,迅速开展全面自查。排查农村低保工作中是否存在“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排查是否存在“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排查是否存在政策执行不到位、低保救助不精准等问题。

(三)集中整改(2018年7-9月)。各乡镇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立查立纠、立行立改。对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做到零容忍、无死角;对工作中的作风问题,要通过加强学习、批评教育,持续改进作风,提高为民服务意识;对农村低保中的“保人不保户”现象要全面进行排查,不符合低保的坚决予以取消;对符合低保条件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要全部纳入低保范围。

(四)建立长效机制(持续3年)。县民政局根据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完善农村低保的政策措施。政策设计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及时调整完善;各乡镇政策落实不到位和存在作风问题的,要抓紧整改落实;基层经办服务能力保障不足的,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

五、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决查处和惩治农村低保工作中损害群众利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将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列为近期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要成立由乡镇长任组长的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严格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第649号令)精神,将农村低保政策落实情况纳入乡镇目标责任管理和绩效考核范围。乡镇作为农村低保审核的责任主体,主要承担受理申请、委托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三榜公示、相关资料管理等责任。

(二)强化制度衔接,做好政策宣传。各乡镇要主动及时做好社会救助和扶贫开发两项制度衔接,形成帮助贫困群众协调互补的制度合力,发挥农村低保在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确保农村最困难的群众能够政策性脱贫。要以农村低保工作的认定条件、审核审批、动态管理等政策规定为重点,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和宣传栏、宣传册等形式,深入细致做好政策宣传,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督促检查,严肃责任追究。县局将认真落实社会救助监督检查指导责任,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整治深入细致,整改及时到位。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因工作重视不够、整治不深不细、整改应付差事、发生重大问题、整治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报告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涉及违法行为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