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陈集镇: 实行禁违控违“八不准”
近日,为有效遏制农村违法占地及违规建设行为,推进镇区范围内城镇建设和管理的有序发展,北陈集镇加大禁控违力度,确立禁违控违日常巡查制度和工作考核办法,实行禁违控违“八不准”。
在禁控违过程中,该镇城建所成员实行包村制,分片开展巡查,按季度定期轮岗巡查。对于违章建筑,一经发现,必须彻底清除到位,不得推一半留一半,推一层留一层,更不得和违建户私下联系,暗中帮助。同时严明纪律,认真执行“八不准”要求,其中包括不准随意表态或推卸责任,说与禁违控违政策不一致的话;不准为违法建设请托说情;不准对发现的违法建设隐瞒不报;不准为违法建设通风报信、出主意;不准利用职务之便或工作之便“吃拿卡要”,不得与建房户发生任何经济利益关系;不准为违法建设提供假证明;不准先建后补审批材料;不准包庇纵容违法建设等八项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北陈集镇的建房秩序,严格控制了违法、违章建筑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