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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260/2018-00247 信息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8-08-02
文号: 灌政办发〔2018〕112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有关单位和部门:《灌南县扬尘管控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7月27日灌南县扬尘管控实施方案根据江苏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暨“263”专项行动推进会精神,为进一步严格落实…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灌南县扬尘管控 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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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有关单位和部门:

《灌南县扬尘管控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727

灌南县扬尘管控实施方案

根据江苏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暨“263”专项行动推进会精神,为进一步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紧紧依靠人大监督,全面提高我县建设工程扬尘治理水平,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灌南县扬尘管控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推行绿色施工,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筑中的比例,实现工地喷淋、洒水抑尘等措施全覆盖。严格做到:围挡作业、封闭施工,场地硬化、裸土覆盖、车辆冲洗、密闭运输、喷淋抑尘、严禁抛洒、图牌公示,依托建筑施工现场视频管理系统,打造智慧工地信息化平台,提高扬尘治理工作水平。

二、工作依据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2018年江苏省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三、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组织领导。

成立灌南县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住建局、县城管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公安、住建、城管、交运、水利、环保以及各园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住建局,县住建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人员由县住建局负责调配。

()职责分工。

各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依据本方案要求制定各自实施方案,组织和指导本部门、本地区的工地扬尘管控工作。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县住建局负责督促在建工程参建各方严格依法依规落实建筑工地扬尘防治责任,施工现场的主要出入口、主要施工道路、外脚手架底和主要材料的堆放地严格按照规定作硬化处理;施工现场的主要出入口设置车辆清洗设备,坚决防控车辆带泥上路;易产生粉尘的水泥等材料在库房或密闭容器内存放;按照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时配备洒水车辆,合理分步实施,控制土方开挖和留存时间;风力在5级以上时,施工现场应采取洒水等防尘措施,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应停止施工。拆除工地扬尘管控工作。房屋拆除施工单位应准备足够的水源和洒水设施,拆除施工中必须采取边拆边洒水或喷淋等防尘措施,以抑减扬尘;房屋拆除完工的待建工地应及时移交建设方,15日内不能开工建设的,应对裸土地面简易绿化,或者采取覆盖、固化、铺装等措施,防止风吹产生扬尘;风力在5级以上时,房屋拆除工程应停止施工。栽植行道树,对树穴和种植土及时采取覆盖、洒水等扬尘防治措施,行道树栽植后,当天完成余土及其他物料清运,未完成清运的,进行遮盖;在施工工地内应设置车辆清洗设备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除泥、冲洗干净后驶出施工工地;废弃土和其他废弃物及时清运,做好清扫保洁工作;在环境敏感区和城市道路应做到随产随清,其他地段要在当日内清理干净。

县公安局负责渣土运输车辆故意遮挡或污损号牌、不按规定悬挂号牌、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不按规定线路行驶、超速行驶、违反交通信号和标志标线;以及车辆检验过期或检验不合格、报废车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

县城管局负责渣土运输车辆、未密闭运输、GPS定位监管设备不开启使用、偷倒乱倒、抛撒滴漏、带泥上路;市政大修、养护工程施工、道路保洁作业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在市政道路维修、地下管线施工与维修时,工地要设置连续、封闭和符合要求的硬质围挡,实行封闭管理;施工物料堆放规范;裸露地面要进行覆盖或临时绿化;施工现场车辆驶出工地必须进行冲洗,禁止带泥上路。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督促在建项目参建各方严格依法依规落实交通建设工地扬尘防治责任,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钢筋加工场、预制场、搅拌站、生活区采取硬化;长期裸露堆土采取临时绿化或网、膜覆盖等措施;施工区域经过城镇等人员密集场所或公共通道时,工地两侧连续设置围挡;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设置车辆清洗设备,防止车辆带泥上路;路面采用板材铺装时应带水切割。

县水利局负责督促水利工程严格按要求使用商品砼,严禁现场搅拌砼;在施工集中场所以及人员密集和交通要道处,设置统一围墙,墙面整洁规范;工地配备必要的保洁工具及简易洒水设施,定期进行清扫和保湿,工地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清运;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时清运的,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县环保局负责采用降尘监测法,在我县范围内以行政区划为单位,每个行政区选择适当建筑工地开展建筑扬尘监测;对管辖区域内工业堆场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督促企业及时整改。

各园区管委会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工地扬尘管控工作。组织领导和督促本辖区相关部门,按照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建筑工地和拆除工地扬尘专项整治,协调本辖区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有效防治建筑工地扬尘污染。

四、工作措施

()全面落实扬尘防治责任。各园区管委会和各镇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建设工程扬尘管控工作,负责辖区内拆迁工地扬尘管控工作。县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加强指导,落实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提高建设工程扬尘管控水平。

()建立专项工作机制。明确相关地区和部门监管责任和主要任务,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扬尘专项检查。各园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和各相关部门将在建项目清单和检查执法信息,于每月25日前上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有关情况将及时通报共享。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认真研究解决建设工程扬尘管控工作中遇到的重难点问题,强化全过程指导和控制,确保取得明显实效。建筑工地扬尘管控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

()开展专项工作部署。5月中旬前,各相关部门应作专项动员部署,全力推进工作开展。组织二季度建设工程扬尘全覆盖检查,明确扬尘检查标准,告知所属相关企业及施工项目部,并适时召开现场推进会。

()开展明查暗访和执法检查。发挥第三方机构作用,每月开展一次明查暗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执法机构要每季度对所监管项目进行一次全覆盖检查。同时,加强日常双随机抽查,严格落实检查频次和标准,对发现的问题,采取责令限期整改、警示约谈、通报批评、行政处罚和记入相关企业及责任人不良行为信用档案等措施,严肃追责。

()组织专项巡视督查。根据工作需要,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适时组织建筑扬尘治理联合检查,并提请人大相关工委组织上、下半年各一次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全面推动建设工程扬尘管理有效落实。

附件:1.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分项检查评分表(扬尘防治管理)

2.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分项检查评分表(围挡与场地)

3.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分项检查评分表(车辆冲洗与

 垃圾处置)

4.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分项检查评分表(降尘措施)


附件1

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分项检查评分表(扬尘防治管理)

序号

检查项目

应得

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1

扬尘防治责任制

未建立扬尘防治责任制,扣20

扬尘防治责任制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扣5

经济承包合同中未明确扬尘防治考核指标,扣5

未制定扬尘防治资金保障制度,扣5

未编制扬尘防治资金使用计划或未按计划实施,扣25

未配备扬尘防治管理人,扣10

未对扬尘防治管理目标进行分解、管理、考核,扣25

20

 

 

2

扬尘防治专项方案

开工前未编制扬尘防治专项方案,扣15

专项方案内容无针对性或可操作性,扣510

专项方案未经审核、审批程序批准,扣38

未按方案组织实施,扣515

15

 

 

3

扬尘防治技术交底

未建立逐级交底制度,扣10

项目负责人未按要求进行交底,扣36

项目技术负责人未按要求进行方案技术交底,扣36

作业班组未按要求交底,扣25

方案变更后项目技术负责人未按要求重新交底,扣3

交底缺少针对性,扣25

交底未履行签字手续,扣25

10

 

 

4

扬尘防治检查

未建立扬尘检查制度,扣15

项目负责人每月组织扬尘检查不少于2次,每少1次扣5

项目技术负责人未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扣5

扬尘防治管理人未按要求开展扬尘检查,扣35

扬尘检查未留有检查记录,扣25

扬尘污染未按期整改到位,扣510

15

 

 

 

 

 

60

 

 

5

扬尘防治教育

未建立扬尘防治教育培训制度,扣10

未开展扬尘防治入场教育,扣5

管理人员未按规定接受扬尘防治教育培训,每少1人扣1

未按要求建立扬尘防治教育培训档案,扣23

10

 

 

6

 

分包单位扬尘防治

分包单位的企业和人员资格每有1个不符合要求,扣3

未按要求与分包单位签订扬尘防治协议,扣25

分包单位未配备扬尘防治管理人,扣5

10

 

 

7

扬尘防治标志

入口处应设置扬尘防治制度及渣土运输公示牌,每少1个扣5

工地未设置扬尘防治设施平面布置图,扣5

10

 

 

8

扬尘预警响应

未编制扬尘预警响应预案,扣10

未制定扬尘预警响应措施,扣35

10

 

 

 

 

 

40

 

 

检查项目合计

 

100

 

 


附件2

    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分项检查评分表(围挡与场地)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应得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保证项目

现场围挡

设置

未采用硬质围挡,扣10

市区主要路段工地围挡高度低于2.5m,扣510

一般路段工地围挡高度低于1.8m,扣510

项目未全封闭施工,扣10

工程未按要求设置大门扣25

20

 

 

2

道路场地

硬化

建筑工地主要道路未进行硬化处理,扣15

建筑工地主要道路承载力不能满足车辆行驶和抗压要求,扣35

建筑工地非主要道路未采用硬化干化措施,扣25

材料堆放区、加工区及大模板存放区等未采用硬化干化措施,扣25

生活、办公区主要道路未进行硬化处理,扣35

15

 

 

3

裸土覆盖

裸露场地、土堆、基坑开挖未采取覆盖、绿化或固化措施,扣15

空置区域未按要求采取扬尘防治措施,每发现1处扣3

15

 

 

4

易扬尘材料覆盖

砂、石等建筑材料露天堆放未采取防尘措施,扣35

细颗粒建筑材料未封闭存放,扣35

城区建筑工地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或砂浆,扣10

搅拌设备、储罐四周未设置封闭围挡,扣36

10

 

 

 

 

 

60

 

 

5

一般项目

现场围挡

安全性

未经计算砌体式围墙距基坑边沿小于2.5m,扣5

装配式围挡未设置基础,扣58

未对围挡进行日常维护,扣35

15

 

 

6

现场围挡

标准化

围挡外立面美化与周边环境不协调,扣510

10

 

 

7

场地管养

未对易扬尘部位定期保洁、洒水、湿润,扣310

定期保洁、洒水、湿润无记录或记录不完整,扣25

15

 

 

 

 

 

40

 

 

检查项目合计

 

100

 

 


附件3

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分项检查评分表

(车辆冲洗与垃圾处置)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应得分数

应得 分数

实得分数

1

保证项目

车辆冲洗基本

要求

未设置成套定型化自动冲洗或简易冲洗设施,扣15

运输车辆未冲洗干净上路,扣510

冲洗压力不足,扣25

冲洗设施不能满足工程车辆外围尺寸要求,扣25

15

 

 

2

建筑垃圾收集

建筑垃圾未分类设置堆放场地、垃圾池,扣10

垃圾池上部无覆盖密闭措施,每发现1处扣2

生活、办公区未设置密闭式垃圾容器,每发现1处扣2

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扣35

易产生扬尘建筑垃圾未采取扬尘防治措施,扣35

凌空抛掷垃圾,扣15

15

 

 

3

建筑垃圾清运

委托无建筑垃圾运输与处置资格企业,扣20

委托合同未明确建筑垃圾运输扬尘防治责任,扣10

运输企业无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扣10

建筑垃圾装车未采取防治扬尘措施,扣5

建筑垃圾装载高度超过车厢板高度,扣5

建筑垃圾运输未密闭,扣510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车容不整洁,扣38

20

 

 

4

建筑垃圾减量与处置

未采取节材措施,扣5

现场焚烧建筑垃圾,扣10

未按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分类处置建筑垃圾,扣35

10

 

 

 

 

 

60

 

 

5

一般项目

冲洗设施基础

基础未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扣5

基础承载力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扣5

基础内四周未设置循环排水沟,扣5

排水沟不畅通,扣3

15

 

 

6

沉淀池

沉淀池不得少于两级沉淀,每少一级扣5

沉淀池水容量不能满足自动冲洗要求,扣35

污水未经沉淀直接排入市政管网或河、湖等水体,扣15

沉淀池、排水沟污泥未定期清理,扣5

15

 

 

7

冲洗设施验收与使用

冲洗设施无验收手续,扣5

车辆冲洗未定人、定岗,扣3

未填写车辆冲洗台账,扣25

冲洗设施喷头、喷孔有堵塞现象,每发现1处扣2

10

 

 

 

 

 

40

 

 

检查项目合计

 

100

 

 


附件4    

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分项检查评分表(降尘措施)

序号

检查项目

应得

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1

建筑工地综合降尘措施

工地未配备小型洒水车、移动式降尘喷头,扣510

10

 

 

2

房屋建筑工程降尘措施

未安装环绕喷淋降尘系统、高层喷淋降尘系统,每缺1项扣10

桩基工程未对空置或已完成场地进行覆盖,扣510

路面泥泞、起尘,扣510

4级风以上天气进行土石方开挖、回填、爆破作业,每发现1次扣5

土石方开挖、回填无扬尘防治措施,扣38

脚手架外侧未使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扣510

密目式安全网未定期清理或清理方式不合理,扣35

脚手架作业层和隔离防护层堆积垃圾,每发现1处扣3

室内清理未使用移动式降尘喷头, 5

30

 

 

3

市政工程降尘措施

市政工程基础作业未按房屋建筑工程降尘措施执行,扣315

市政工程施工未采用渐进式分段施工法,扣5

灰土过筛施工未采取避风措施,扣5

路面清洗采用鼓风机吹扫,扣10

未对施工道路定期洒水湿润,扣25

工程车辆、运输车辆未限速行驶,扣25

30

 

 

4

装饰工程

降尘措施

木制作作业未在固定区域集中加工,扣510

型材加工未做到统一下料、制作,扣510

石材现场切割、钻孔未采用湿式作业法,扣10

20

 

 

5

维修拆除工程降尘措施

维修拆除工程未按房屋建筑工程降尘措施执行,扣35

装饰面层拆除未采取分层拆除法,扣5

拆除工程未采取湿式作业法,扣5

10

 

 

检查项目合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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