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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892X/2018-00308 信息分类: 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 科技、教育,教育,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8-09-20
文号: 灌教发〔2018〕74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各学校(幼儿园)、局机关各科室:   2018年中秋国庆“两节”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强化教育行风、师德师风建设,现就加强中秋、国庆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纪律观念,严格履行主体责…

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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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校(幼儿园)、局机关各科室:

  2018年中秋国庆“两节”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强化教育行风、师德师风建设,现就加强中秋、国庆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纪律观念,严格履行主体责任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担当,不折不扣履行主体责任,既要亲自部署、督促落实,又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自觉遵守各项纪律和规矩,有效落实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

  二、强化纪律要求,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全县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和广大教师要牢记身份,严守底线,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和消极腐败现象。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教育和督促广大教师严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坚决维护教育系统良好形象。“两节”期间必须做到“八个严禁”:

   1.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月饼等各种节日礼品及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电子礼品卡、电子提货券;

   2.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宴请;

   3.严禁利用学校食堂等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以及聚餐饮酒等;

   4.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以及借工会名义滥发钱物;

5.严禁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组织和参与公款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6.严禁以任何方式接受或索要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

7.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8.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收受红包、借机敛财。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行为

  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执行纪律,切实做到令行禁止,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教育提醒,坚决摒弃观望心态,打消侥幸心理,坚决制止各种违规违纪行为,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杜绝“四风”问题发生。

  县教育局将进行明查暗访、专项治理和跟踪审计,加强执纪问责,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局举报电话:0518-83221534, 0518-83236135),接受社会监督。对节日期间来信来访、举报投诉和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将依纪依规,快查严处;对顶风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开曝光一起,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灌南县教育局   

                   2018年9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