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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084/2011-00033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工业、交通,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 2011-04-21
文号: 灌交〔2011〕42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关于做好春季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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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春季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通知

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

春季是生产、旅游的旺季,也是容易造成春困、发生事故的季节。“五一”节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省、市有关做好春季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要求,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五一”国际劳动节,确保全县交通运输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特作如下要求:

一、认清当前安全生产的形势,切实做好春季安全工作

当前,春季来临,正值春暖花开,气候怡人,出行和旅游人员增加,同时随着气温转暖,容易出现春困疲劳,给水陆运输安全带来很大压力。近一段时期以来,全国范围内连续发生多起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安全形势比较严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做好春季及“五一”期间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以对国家和广大人民群众重要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吸取交通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突出乡镇渡口、水陆危险品运输、旅游包车、交通建设工程等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切实强化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交通运输安全形势稳定。

二、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切实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春季及“五一”期间交通运输安全工作,将春季及“五一”期间交通安全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进行部署,加强隐患排查,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有效落实。

海事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水域、重点船舶的监管,针对春季及“五一”期间渡运客流量较多特点,加大水上监管力度,督促乡镇政府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场所乡镇船舶安全监管,尤其要以集市渡口、学生渡口等为重点,强化现场巡航,坚决打击私渡、农用自备船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公路养护单位负责辖区道路畅通和行车安全,春季及“五一”期间要加强对全县主要干线公路、危桥险段、重要施工路段的安全巡查,及时处置病害路面和清除障碍物。要在危桥险段和事故多发地段增设齐全醒目的安全警示、警告标志标线,必要时派出路政执法人员现场维持秩序,确保道路畅通和行车安全。航道部门要加强对航道、航标和船闸等设施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航道安全畅通。运管部门要严格执行“三关一监督”职责,督促运输企业强化车辆技术性能检测,针对春季运输特点督促企业开展驾驶人员换季安全教育,督促运输企业落实春季及“五一”期间旅游包车运输安全措施,积极深化危险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加大安全监督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防止恶性事故的发生。督促汽车客运站严格落实交通部的《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对汽车客运的人员、车辆进行严格检查,确保“三不进站”和“五不出站”制度落实到位。质监部门要加大对重点工程建设和危桥拆除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确保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稳定。工程管理、监理单位要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强化施工人员安全培训教育,严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施工机构安全性能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针对自身特点加大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的检查频率,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强化管理和措施落实,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细化管理责任,扎实做好春季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各单位办公场所要加强安全管理,强化春季消防安全,加强车辆管理。要进行一次安全设施的检查,落实防盗措施,加强保卫人员的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增强责任感,确保办公场所安全。

各单位要结合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春季、“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坚持“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注重实效,不走形式,不留死角。积极邀请专家参与,重点检查安全措施和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找准问题,发现事故隐患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明确方案和完成时限,落实措施。

各单位将安全检查的开展情况于4月19日前书面报局安全办。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县局将组织开展隐患排查专项督查和春季及“五一”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督查、暗查。

三、加强值守,明确职责,保障信息渠道畅通

“五一”期间各单位要认真抓好值班和内部治安防范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主要领导要亲自带班、值班、查岗;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禁脱岗。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保持通讯工具畅通。遇到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要立即上报,不得迟报、瞒报、漏报,确保信息畅通。

    特此通知。

一一年四月十九

主题词交通  安全  工作  通知

  抄送:市交运局,县安委办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1419日印发

共  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