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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789/2018-00116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综合政务,农业、林业、水利,公安、安全、司法,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北陈集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8-09-05
文号: 灌北政发〔2018〕66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灌北政发〔2018〕66号北陈集镇2018年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查三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各村(居)委会,镇农技服务中心,渔业社:为推进我镇渔业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进一步压紧压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法规政策措施落实,根据《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开展落实渔…

北陈集镇2018年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查三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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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北政发〔2018〕66号

北陈集镇2018年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查三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各村(居)委会,镇农技服务中心,渔业社:

为推进我镇渔业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进一步压紧压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法规政策措施落实,根据《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开展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制“一查三督”专项行动的通知》(灌海渔函〔2018〕2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年底,在全镇组织开展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查三督” 专项行动,即:查渔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督导渔船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落实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思想为指导,细化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规定,坚持问题导向,以落实渔船主体责任为重点,通过随机抽查、量化打分、倒查督查、综合评价、通报曝光,全面传导压力,压实主体责任、堵塞监管漏洞,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筑牢全县“高质发展、后发先至”的安全基础。

二、范围内容

渔业安全生产“一查三督”专项行动覆盖全镇所有涉渔村居、所有渔业生产经营单位(渔船、渔业生产经营单位)。

(一)成立组织。根据县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我镇成立以镇长周倍良为组长,分管副镇长周其敏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北陈集镇渔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二)信息管理。为更好地进行宣传及沟通,我镇建立渔业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定期通过平台进行渔业安全生产宣传;同时加强与县海渔、气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将极端天气信息通过平台进行预警,采取应对措施,切实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三)摸底排查。1、各村要查清本村辖区内渔船底数,确保不遗漏。2、渔业社要建立涵盖所有渔船、渔业生产经营单位数据库,要对全镇所有渔船重新入户核实一遍,对所有改变作业类型的、安全设施配备不齐全的、无证或三证不齐的、船体老化的、渔工和渔船未参加责任保险的船只分类、建档,对手续不齐、带病船只,严格制止其出海作业,并以书面形式报告县渔政执法大队和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要求对这些船舶加大监管力度,作为渔业安全生产整治重点。我镇将对上述船只暂不予发放燃油补贴,待其整改核实后补发。3、镇农技服务中心通过渔业社提供数据随机抽取,配合县渔政执法部门不定期进行检查。检查抽查实现村(社区)全覆盖,对每个村(社区)抽查渔船、渔业生产经营单位比例不低于10%。

(四)倒查督查。坚持问题导向,既要通过执法检查倒逼渔船、渔业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又要倒查监管部门监管责任是否履行到位。一是针对抽查渔船、渔业生产经营单位时发现的问题,要倒查监管渔业安全生产职责落实情况:是否存在有船只漏报、不合格船漏报等履职不到位现象,是否及时部署推动渔业安全生产重要文件、专项行动和重点措施落实。二是针对抽查渔船、渔业生产经营单位和倒查监管单位时发现的问题,依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配合县渔政执法部门和镇安监部门倒查属地管理责任和地方相关领导干部责任落实情况:是否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是否落实渔业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投入,是否按规定设置渔业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并配备专业人员和装备,是否及时研究解决本地区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是否及时整改重大事故隐患。

(五)通报曝光。我镇在部署、抽查、督查、推动专项行动中,通过内部文件简报和媒体公开等形式,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既要通报表扬先进渔船、渔业生产经营单位,也要坚决曝光不履行渔业安全生产法定责任、渔业安全生产问题隐患突出的渔船、渔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严查处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每一次抽查倒查情况都要进行通报或公开曝光。

三、方式步骤

在检查方式上,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部署动员(8月20日前)。各村(居)要结合《关于开展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查三督”专项行动的通知》(灌海渔函〔2018〕26号)要求,立即对专项行动进行部署动员,确保横到边、纵到底,消除盲点死角。部署到位情况将作为倒查责任落实的重要方面之一。

(二)自查自改(8月21日—9月10日)。按照本次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渔船、渔业生产经营单位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完善船只提升工作,切实做到科学作业、安全作业、认真履责,真正做到全年作业无事故。本阶段,各船主要积极参与县海渔部门组织培训、现场观摩、专家指导等,真正掌握渔船、渔业生产经营安全生产知识。

(三)抽查通报(9月11日—11月10日)。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和渔业社将根据县海渔部门要求,结合实际,配合县海渔部门对照检查标准,加强工作指导,严格开展对标检查。积极配合县渔政执法部门加强监管执法,按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提升年”的部署,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违规行为,立即上报海渔主管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四)整改提升(11月11日—年底)。认真总结交流“一查三督”专项行动的经验做法,对照检查、督查、通报中发现的问题,逐条整改落实,持续提升渔业安全生产履职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村(居)、有关单位、渔业社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推动落实;分管负责人要亲自部署、督促检查,高站位、高标准、高质量抓好渔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杜绝推诿扯皮,进一步拧紧责任螺丝、压实安全责任,消除监管盲区。要确保工作有部署、检查有记录、整改有痕迹、落实有实效。

(二)强化检查指导,从严监管执法。各村(居)、有关单位、渔业社要认真履责,加强检查指导,从严监管执法。要坚持依法治理,把“一查三督”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提升年”活动结合起来,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治理销号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拆解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渔船、渔业生产经营单位,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渔船、渔业生产经营单位,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非法违法违规的渔船、渔业生产经营单位,强化警示震慑作用。

(三)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考核问责。参加抽查督查工作的人员,要遵守工作纪律,统一工作标准,确保公平公正。对在推进落实“一查三督”专项行动中履职不力、工作滞后、走过场的单位,将进行通报。对因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履行、隐患整改不落实的渔船、渔业生产经营单位,将依法依规严格处罚。

此件公开发布

灌南县北陈集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