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省人社厅、国土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相关工作的通知》规定,在征地项目准备实施前,国土、人社部门应联合出具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方案。现对连盐铁路灌南段“四电”地块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该项目申请用地面积0.6282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0.5097公顷,建设用地0.1185公顷。本次征地属四类地区,安置补助费1.5万元/人,社会保障费6.2689万元/人(含安置补助费)。本次征收土地拟安置农业人口9人,需纳入城乡居民社会保障9人,保障资金金额56.4201万元(含安置补助费),最后安置以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日期为准。
灌南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9月13日
灌南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18年9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