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发改委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为切实做好社会信用信息归集、分类、共享及使用工作,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县发改委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成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单位一把手负总责任,信息中心和投资科负责牵头具体业务工作,各科室按照岗位职能配合牵头科室做好信用信息归集、公示、产品应用等工作。
二、制定社会信用体系信用工作制度。从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行业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信用信息共享、信用信息公示、市场主体信用承诺、信息产品应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等六个方面,梳理落实县发改委信用工作制度。
三、落实信用建设组织工作。积极参加县信用办组织的各类会议、培训、活动,按要求向县信用办报送信用相关资料、台账、报表,做到归集数据应归尽归、应报尽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