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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892X/2018-00314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科技、教育,教育,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8-09-13
文号: 灌教发〔2018〕73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各中小学: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升中小学生综合素质,现将灌南县中小学生素质教育基地(以下简称“基地”)2018—2019学年度素质教育实践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加对象:全县…

关于组织开展中小学生素质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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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升中小学生综合素质,现将灌南县中小学生素质教育基地(以下简称“基地”)2018—2019学年度素质教育实践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全县各小学五年级和初中二年级所有学生。

二、收费标准:每期学生参加素质教育实践活动时间为4天,经物价局批准,共收取相关费用215元。

三、活动安排:见附件。

四、活动要求

1.综合实践活动是《基础课程改革纲要》规定的必修课程,各校要切实做好学生实践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

2.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扎实做好实践活动的安全教育和组织工作。

3.实践活动4天/每期,每校需安排带队校级领导1人,政教主任(或级部主任)1人,班主任必须全程参与管理。

4.各校带队人员要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严格服从素质教育基地安排,积极、主动配合做好学生常规管理及实践活动的组织工作。教育局将定期公布各校参加素质教育实践活动的情况,基地将对参加实践活动的学校进行考核,并评选表彰优秀班主任若干名。

5.各学校要安排参加实践活动的学生穿好校服、运动鞋;自备牙膏、牙刷、茶杯、毛巾、手纸、笔、拖鞋等生活用品,根据季节和天气变化,备好雨具与换洗衣服。

6.各校在学生活动前一周,将学生人数及相关情况报到素质教育基地,以便基地做好乘车、食宿、教学等有关活动的安排工作。

7.素质教育基地负责专车接送参加实践活动的学生,接送学生的车辆不得超载,每辆车上至少有一名实践学校的老师护送,确保学生乘车安全。

8.素质教育基地要派出专门人员提前与参加实践活动的学校联系,确保信息互通,科学安排。

9.为保障基地正常教学秩序,各学校要向家长做好解释宣传工作,尽量不让家长到基地探视学生,不让孩子携带零食、手机等物品。

10.各校按时、足额缴纳实践活动费用。

特此通知。

附件:灌南县中小学生素质教育基地2018—2019学年度实践活动时间安排表

                                                   灌南县教育局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