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元廷、孟剑明、丁永忠、武西奎等发起人:
你们向我单位申报的《灌南县游泳运动协会成立的可行性报告》等相关资料,我单位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了审核,对以下情况进行了初步审查:成立该社会团体的必要性、可行性;发起人张元廷、孟剑明、丁永忠、武西奎以及拟任负责人张元廷的资格、专业水平、权威性和代表性;业务范围、活动地域和活动方式;经费来源渠道等。经审查,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有关要求。经研究,我单位同意成立灌南县游泳运动协会并担任业务主管单位。请你们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县行政审批局的有关要求,于规定期限内向县行政审批局提交申请材料。
灌南县文化广电体育局
2018年9月26日
抄 送:县行政审批局。
灌南县文化广电体育局办公室 2018年9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