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局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基础教育的开放度,拓展广大教师的教育视野,更新教育理念,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根据省教育现代化创建要求,结合全县教师队伍发展实际,我县今年将继续选派部分教师参加出国(境)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类别
全县教师可对照县级以上教育人才、“名师领航”团队优秀成员、“启航行动”优秀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质量突出贡献者、教育教学技能竞赛获奖选手、村小(教学点)优秀教师、学前教育优秀教师、教育现代化建设相关责任人共八个类别申报条件选择一项进行申报(各类别申报具体条件见附件1)。
二、推荐程序
1.各类别申报人员需经个人申请、单位初评并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师发展中心复评。其中“名师领航团队”优秀成员需持领航团队主持人推荐表方可申报,所有申报人员必须是教学一线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
2.局相关科室负责对所有申报人员进行师德师风和教学质量情况进行审核,凡审核未过关者取消复评资格。
3.教师发展中心培训规划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复评,并将复评情况报县教育局党委会研究,最终确定派出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4.公示期满无问题者,或虽有异议但查无问题者为最终派出人选。
三、推荐原则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坚持标准,认真宣传发动,按照规定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特别重视推荐人选的师德表现,确保推荐人员的影响力和社会效益。县教师发展中心推荐工作需遵循以下原则:
1.城乡统筹兼顾,同等条件向农村倾斜;
2.兼顾校际间平衡,尽可能让更多学校的教师开阔视野;
3.申报人员的教学实绩必须在本单位同轨班级中处于领先位置;
4.申报人员必须在本单位起到表率作用,积极主动并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
5.近三年来,存在有偿家教行为者一律不得申报和推荐,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推荐资格,同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及单位责任人相应处分;
6.近三年来,有损师德形象和违法违纪行为,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者不得申报和推荐;
7.凡有公派出国(境)培训经历的人员不得申报和推荐。
四、时间安排
申报推荐与组织评审工作从10月18日启动,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10月30日,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到县教师发展中心213室封必刚处。
附件:1.2018年灌南县公派出国(境)培训人员类别及基本条件
2.2018年灌南县公派出国(境)培训人员推荐表
3.“名师领航团队优秀成员”团队主持人推荐表
灌南县教育局
2018年10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