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司法局2018年服务企业事项清单
一、 基本职能事项。
1、审批许可。
2、政策落地。
3、监管执法。
4、其他事项。 组织“普法讲师团”和公证、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为企业广大干部、职工提供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治讲座等活动,推进“七五”普法宣传进企业;参与调解等非诉讼方式,帮助企业调处经济、劳资等纠纷。
二、 主动跟进事项
1、代办服务。
2、政策争取。组建园区司法所,零距离为企业提供法治宣传、矛盾调解、法律服务等。
3、改革创新。通过局机关科处室挂钩基层司法所和企业,基层司法所挂钩村(居)和企业,创建“三零”村(居)和“四有”企业的“双挂双建”活动,帮助企业创建“四有”,即有企业法律顾问、有法治宣传阵地、有企业调解组织、有法治建设成效。
4、其他事项。开展企业调解人员培训活动。
三、 公共服务事项
1、咨询服务。通过设立“12348”公共法律服务咨询热线、“互联网律师事务所”等,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咨询服务。
2、法律服务。 组织公证人员为企业保全证据、委托、提存或经济合同的签订等活动提供上门、假日加班、工作日延时等公证服务;为需要法律援助、符合援助条件的企业困难职工,提供贴心、便捷的法律援助;为企业提供优质的涉企法律咨询服务。
灌南县司法局服务企业承诺书
灌南县司法局是政府宣传管理法律的专业职能部门。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全力推动“放管服”改革,切实将本单位“服务企业事项清单”履行到位,我代表县司法局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是建立领导机制,明确职责。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配合抓,职能科室所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发挥职能优势,优化服务。全力推进“七五”普法进企业,帮助企业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建立调解组织、建立法治宣传阵地,通过“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互联网律师事务所”等为企业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服务,为企业困难职工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采取上门、假日加班等方式为企业提供公证服务。三是建立督查机制,确保成效。把督查考核作为服务企业重要抓手,各科室所根据承担服务企业的责任清单,一月一汇报,每季度到各科室所查看资料台帐,检查工作实绩。
以上承诺和事项清单,欢迎企业家朋友和县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如未履行到位,请县委、县政府对我进行问责。
监督电话:0518-83299208
灌南县司法局局长:宋永武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