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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260/2011-00052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科技、教育,教育,意见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1-09-20
文号: 灌政规发〔2011〕7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灌部省市属单位:为了深入贯彻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落实灌南县“十二五”发展规划,推动全县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更好地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和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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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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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灌部省市属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落实灌南县“十二五”发展规划,推动全县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更好地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现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实施科教兴县、人才强县战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完善现代教育体系,全力打造教育强县,提高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建设人力资源强县,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发展目标
今后十年,灌南教育将全面实施“优先发展、资源优化、队伍提升、质量强教、品牌创建”五大战略,同创教育强县,共享幸福教育。2011年,力争完成教育现代化创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2012年,争创全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逐步实现均衡发展;2015年,力争建成10个教育现代化示范乡镇,全县教育投入、普及水平和教育质量位居全市上游;2020年,教育发展水平和综合实力力争跨入全省先进行列,实现高水平的教育现代化。
1.办学活力显著增强
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教育自身发展规律的教育体制和运行机制。全面落实“三个优先”,坚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
至2012年,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教育教学奖惩激励机制不断完善,教干教师统筹管理机制、办学行为政府督导机制、社区教育管理运行机制逐步建立,办学体制逐步优化,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
至2015年,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公共教育投入机制更趋完善,政府依法管理和学校自主办学的协调机制不断健全,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加快推进,教育竞争力明显增强。
至2020年,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教育发展规律的教育体制机制全面建立。办学体制逐步优化,现代学校制度不断健全。
2.教育资源优质均衡
进一步加大学校建设和布局调整力度,推动优质资源的均衡配置,逐步缩小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办学差距。至2012年,实现省、市、县、校四级网络高速互联,实现校园网全覆盖。达省定优秀标准的学校和义务教育阶段现代化学校建成比率位居全市上游水平。公办普通高中全部达到省优质普通高中标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逐步推行小班化教学,有实行小班化教学的实验学校,实施小班化教学的学校生均教育经费拨付按班额50人标准执行。所有学校无分重点班、快慢班现象,热点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名额达到70%以上。向学生免费开放青少年活动中心、图书馆、体育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公益性文体设施和社区教育中心等场所。建成县教师研修中心,师资队伍整体水平不断提高。全县幼儿园教师具有专科学历的比例达45%,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达10%;小学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达85%,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达30%;初中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达75%,其中研究生学历达1%;普通高中教师研究生学历达8%;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研究生学历比例达8%,“双师型”教师比例达72%以上。
至2015年,50%的学校建成综合数字化校园。达省定优秀标准的学校占60%以上,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建成现代化学校比率达70%以上,所有普通高中全部达到省优质普通高中标准。建成校级特色研训基地20个以上,形成完整的教师培训体系。全县幼儿园教师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达90%,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达40%;小学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达95%,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达60%;初中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达95%,其中研究生学历达5%;普通高中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达99%,研究生学历达12%;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本科学历的比例达97%,研究生比例达12%,“双师型”教师达74%以上。中小学每个主干学科要有1名以上特级教师,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每校至少有1名市级骨干教师。实施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将一批特级教师培养成为“江苏人民教育家”。
至2020年,实现包括教学、科研、管理并辐射到社区教育等工作的全方位数字化网络。达省定优秀标准的学校占80%以上,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建成现代化学校比率达90%以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化发展处于全省先进水平。全县幼儿园、小学教师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分别达60%、90%以上,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比例分别达到8%、20%、20%以上,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达78%以上。各级各类骨干教师队伍不断壮大,培育出省内一流的教育教学管理专家4名左右,力争培育出全国知名教育专家。
3.基础教育高位发展
学前三年幼儿教育全面普及,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稳步提高,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公民受教育程度显著提高。
至2012年,全县学前教育三年入园率达94%;小学入学率、巩固率100%;三残儿童入学率99%,巩固率100%;初中入学率达100%,巩固率达99.8%以上;外来务工农民的子女义务教育入学率达100%;高中段毛入学率达90%以上;从业人员年培训率达54%以上;新增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达13年以上。
至2015年,基本普及15年基础教育。全县学前教育入园率达98%以上;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率达100%;高中段毛入学率达95%以上;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15年免费教育,其中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全免费比例达50%以上;从业人员年培训率达58%以上;新增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达14年以上。
至2020年,实现学前教育优质足量、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普通高中优质特色、职业高中优质多元、民办教育运行规范、特殊教育健康完备的发展目标,优质普及15年基础教育。从业人员年培训率达60%以上;新增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达15年以上,其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25.8%以上;残疾儿童少年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全免费比例达95%以上。
4.教育质量快速提升
“以县为主”的质量保障体系逐步形成,每一所学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都达省定标准。教育公平有效保障,素质教育全面推进,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断扩大,实现“改善办学条件有新要求,控减优生流失有新办法,教育教学质量有新提升”的目标。
至2012年,每个乡镇至少办好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并达到省优质园标准,村级幼儿园达到合格园标准。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质量基本达到优质均衡,教育质量综合评估跨入全市前列。创建省级社区教育示范乡镇2个、省级社区教育中心2个、省级农科教结合示范基地2个、市级社区教育中心3个、市级农科教结合示范基地2个。
至2015年,至少建成1所0—3岁教育机构;所有幼儿园均达省合格标准,其中省优质园达70%以上,市优质园达90%以上。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质量全面达到优质水平,高中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高,教育教学和教科研水平在全省确立领先地位。创建国家级高水平示范性实训基地1个、省高水平示范性实训基地2个、省级社区教育示范乡镇3个、省级社区教育中心3个、省级农科教结合示范基地3个、市级农科教结合示范基地4个。
至2020年,省优质幼儿园达90%以上,0—3岁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中小学教育教学和教科研水平在全省保持领先地位。建设1所国内一流的中等职业学校和3个现代化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8%以上。建成6个省级社区教育示范乡镇、6个省级社区教育中心、8个市级社区教育中心。
三、推进措施
(一)坚持教育公平,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
发展教育是政府最重要的公共职能,保障教育投入是政府落实教育优先发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根本措施。
1.快速发展质优量足的学前教育。学前教育高标准普及。2015年全县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8%以上(城镇99%以上,农村95%以上);2011年起新增幼儿园必须按省优质幼儿园标准建设。2012年,每个乡镇至少办1所达省优标准的公办中心幼儿园,村级幼儿园建成合格园,全面消除无证幼儿园;2015年省优质幼儿园比例达70%以上,县域公办园达70%以上;2020年省优质幼儿园达90%以上。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财政预算内安排生均公用经费达规定比例。明确公办幼儿园独立法人资格,小学附属的幼儿园独立建制,依法进行法人登记。实施“园园通”工程,全面提高学前教育信息化水平。凡新建住宅辖区需配套建设幼儿园,房地产项目分期开发建设的,配套幼儿园必须在完成项目开发总量50%前建成,或由开发单位出资委托教育行政部门同步建设。幼儿园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小区综合验收,不得办理产权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配套幼儿园用途。民办幼儿园按照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原则,在保证发展基金提留比例25%的前提下,根据幼儿园生均培养成本合理收费。严把各类保教人员入口关。幼儿园园长、专任教师、保育员、保健人员等均应取得相应岗位任职资格,实行持证上岗。新进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任职资格。现尚未具备有关任职资格的在职人员,要通过在职培训等方式在三年内取得任职资格,逾期一律不得继续履岗。重视名园长和名教师以及特级教师的培养,全面提升幼儿教师的专业素养。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缩小城乡之间学前教育差距。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逐步实行园舍独立、财务独立、管理独立、人员独立。提高保教水平,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2.努力构建优质均衡的义务教育。完善以县级政府为主导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全面缩小义务教育城乡、校际、学段之间差距,努力优化并均衡配置义务教育资源。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在财政拨款、教师配置、学校建设等方面向农村倾斜。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工程,全面加强学校校舍、场地、师资队伍、设施装备等建设。教育质量、队伍建设、管理水平、办学条件、保障能力建设等取得显著成效,义务教育公平度、满意度大幅提高。建立城镇支援农村的工作机制,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扶持力度,建立优质学校向薄弱学校提供管理服务制度。在均衡发展的过程中强调优质特色发展,鼓励办名校、出名师、育名生。整体提高义务教育办学水平,逐步解决大班额问题,推进小学每班35人、初中每班40人以下的小班化教学,义务教育阶段严禁设置重点学校和重点班。每个适龄儿童按时入学并完成学业,村委会、居委会发现适龄儿童少年未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应当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报告。乡镇政府应会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采取措施,共同做好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复学工作,消除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现象,确保义务教育全覆盖。完成省特殊教育现代化示范学校创建任务,打造苏北特殊教育的窗口学校,保障残疾儿童的受教育权。  
3.全力打造优质特色的高中教育。实施普通高中质量提升和特色建设工程,加大学科、设施设备、师资队伍和教育科研等方面的建设和投入,努力做到高中学校布局合理、规模适度,每班班额45人以下,并逐步推进小班化教学。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和效率意识,树立体现素质教育要求的质量观,及时调整教研和教学策略,提高教研、教学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加强内涵建设,加快提升普通高中整体办学水平和学生综合素质,增强普通高中自主发展能力,鼓励学校立足传统文化、地域特点、学生发展要求与教学现状,形成具有独特文化和教学特色的普通高中。大力推进学校办学模式、育人方式多样化、个性化,深化教学改革,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创新实践和适应社会的能力,高度重视学生的心理素质、身体素质等综合素质的培养,在规范办学行为背景下培养更多的高素质人才。到2015年,全县所有普通高中均达到优质高中办学标准,争创五星级高中1所、四星级高中3所。
4.大力支持合法规范的民办教育。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办学,将民办教育纳入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合理布局,高位发展。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健全民办学校办学质量监控体系,完善民办学校年检制度,强化对民办学校的督导评估。规范民办学校资产和财务管理,确保民办学校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探索建立民办学校风险保证金制度,促进民办学校行业自律和规范办学。依法取缔在教育现代化创建中条件不达标的学校。坚决清理无证办园、办班、家教等非法办学行为。大力开展优质园创建活动,提升办园水平。批办一批办园条件达市优标准的民办幼儿园,在教学管理、师资培训等方面,纳入公办园同步管理。
5.积极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把发展职业教育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富民为主题、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统筹规划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引导职业学校结合学校自身优势,科学调整优化专业结构,支持学校设置职业技能人才紧缺专业,提高专业设置和地域经济建设的吻合度。拓展中等职业学校服务功能,面向初、高中毕业后(“两后”)、退役士兵、返乡农民、在岗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强职业教育课程开发和研究,形成理论、实训一体化教学课程体系,实现中高等职业教育课程、培养模式和学制衔接贯通。推进职业教育文化课程、专业课程和教学资源库建设,构建职业教育网络学习平台。积极创建省内知名校园,通过三到五年的努力,打造5至7名国家、省级教学名师,形成一批职业教育领军人物。加强学校专业建设,主干专业及其相关专业群不少于专业总数的二分之一,所有主干专业均成为国家、省级示范专业;所有专业均有对口、稳定、符合学生实习需要的校外实习基地,学生到校外实习基地实习达70%以上;建成两个以上国家或省级实训基地,形成有机融合、配套完善的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体系,实施5门以上体现专业特色的项目课程。
6.积极构建完善的终身教育网络。将终身教育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目标。推进终身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及基础设施集约化建设,扩大公益性文化体育设施免费开放范围,拓展其教育服务功能。积极开展远程教育、继续教育、社会文化生活等教育,构筑社区全民学习、终身学习平台。实施学习型社区建设工程,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以社区教育中心校为载体,集文化活动中心、科普活动中心、农技、劳保、老年活动中心等为一体,优化整合各种教育资源和其他社会资源。大规模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整合培训项目,实施农村经济发展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和新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统筹协调、合理利用各类教育资源,建设农科教结合示范基地。广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民创业培训,加强对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培训,努力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更多的培训机会,提高农民的职业技能和创业能力,争创江苏省新型农民培训先进县。
(二)加强统筹规划,实施资源优化战略
1.科学制定规划,优化布局调整工作。综合考虑城镇化发展、人口变化、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地域特点、教育发展水平等实际,科学规划调整学校布局,推进学校校舍标准化建设。至2015年,撤并80%的教学点,每个乡镇保留1-2所完小,逐步撤并效益差、质量低的初级中学,闲置校舍可办成社区教育中心、幼儿园、社会实践基地。坚持统筹安排,整合资源、突出重点、集中投入,优先改造义务教育阶段校舍质量相对较差、办学规模较大的学校。做好中小学生素质教育基地的运营和管理工作,丰富活动内容,充分发挥基地育人功能。
2.加大经费投入,提升标准化建设水平。优先保障教育经费投入,建立国民教育经费稳定增长机制,健全以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教育投入保障体制,确保财政教育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生均教育费用逐步增长、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县财政保障范围,学前教育实行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分担的投入机制。普通高中以财政投入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为辅,逐步提高财政投入水平。中等职业教育实行政府、行业和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等多渠道投入的机制。不断增长生均公用经费,并逐步达到省平均水平。积极开展学校债务化解工作,逐步清除公办学校的历史债务。进一步确立教育技术装备服务教学、融入教学、促进教学的思想理念,对照《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在达二类标准的基础上,继续加大投入力度,不断提高装备水平,加快我县教育信息化建设进程。在强化装备建设的同时,指导学校科学使用、维护、补充教育技术装备,切实解决教育技术装备投入、建设、配置、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大力普及信息技术教育,促进信息技术的应用与课程教学改革,提高管理水平,发挥资源效益。
3.优化配置师资,构建均衡教育体系。实行中小学教师统一管理制度,区域内教师和校长定期合理流动。科学核定城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根据当地财政收入状况认真制定增编计划,适应城乡一体化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改革及小班化教学改革的需要。在总结城区教师下乡支教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稳步推进教师定期轮岗交流制度。县级机构编制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量内及时调剂教师编制,每所学校生师比、教师学历均达到省定标准,优化教师学科结构,满足课程教学需要。编制使用要向偏远乡镇、农村学校、薄弱学校适当倾斜,适当增加小班化学校教师编制。实施校长任职资格制度和竞争上岗制度,建立健全校长培养培训、任期考核、定期轮岗机制。
 (三)强化师资培训,实施队伍提升战略
1.强化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加强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教育,在全县教育系统广泛开展以“比学习,创一流素质;比团结,创一流队伍;比服务,创一流作风;比效能,创一流业绩;比奉献,创一流形象”为内容的“五比五创”主题教育活动,增强教师责任感、使命感,提升其人格魅力和学识水平。完善以绩效为导向的教师评价机制,坚持师德考核与业务考核并重,把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聘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将师德建设工作作为评估学校办学质量的重要指标,实行师德建设一票否决制度,定期评定师德标兵和师德模范。
2.健全教干教师培训体系。将教干教师培训经费专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教干教师培训投入,并向特殊教育和农村教师倾斜。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校(园)长培训,以提高实施素质教育能力为目标,进一步完善“以会代训、以考代训、以研代训、以课代训、以赛代训”的“五训”机制,注重校本培训,实行每三年一周期的教师和校(园)长全员培训。加强在职教师教育基地建设,建立县教师研修中心和计算机远程教育培训平台,完善县、镇、校三级教师培训网络。高度重视农村教师培训,以提高业务素质和学历层次为重点,对农村学校紧缺学科教师实行订单式培养或培训。加强班主任培训,注重民办学校教师培训工作,强化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支持学校设立名师工作室,充分发挥名师的传帮带作用。继续做好“333”工程,大力实施骨干教师、名师、特级教师和“江苏人民教育家”教师梯队培养工程,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3.健全教师激励保障机制。提高教师地位,维护教师权益,改善教师待遇。完善学校分配制度,建立与业绩紧密联系、激发人才活力和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的奖惩激励机制。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引进竞争淘汰机制,强化教干教师绩效考核,逐步建立教干教师合理流动和不合格教师转岗、退出的管理机制。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完善并落实教师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采取有力措施,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到农村任教。立足教育公平,严格编制管理,强化县级统筹,在一定区域内统一配置师资,逐步实现教师人事关系由“单位人”向“系统人”的转变,坚持向偏远农村学校倾斜,促进城乡、区域教育协调发展。改善农村教师工作条件,对长期在农村任教的教师给予工资、职务、职称等方面政策倾斜,对贡献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
(四)推进素质教育,实施质量强教战略
1.继续深化课程改革。坚持以课程领导理念为指导,县域统筹,全面规划,均衡推进全县中小学的课程建设,构建具有我县特色、突出学校特点、适合学生发展的三级课程体系,增强课程与教学的选择性和多样性,形成具有灌南地域特色的课程文化。坚持因材施教,学思结合,知行统一,优化课堂教学模式,大力推进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等教学方式。实行分层教学,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积极思考、大胆质疑,着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实施教育信息化推进工程,探索网络环境下的教学模式改革,加强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到2015年,建成门类齐全、内容丰富的基础教育学科课程资源和学习资源库,实现学校、学科、内容全覆盖。探索高中学校拔尖学生培养模式,改进优异学生培养方式,建立拔尖学生特殊培养制度,实行特殊人才特殊培养。
2.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强化课程教学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确保开齐、开足、开好规定课程。建立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监测、举报和问责制度,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切实做到减负增效。提高教师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严禁教师有偿家教。规范社会教育机构办学行为。引导家庭树立科学教育理念和正确人才观,合理安排孩子的课余学习生活,尊重和保护孩子有益的兴趣爱好,充分保障孩子的休息时间。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完善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推进素质教育的工作责任与保障机制。
3.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切实把德育融入各类教育,融入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的各个方面。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摆在首要地位,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培养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坚持健康第一,推进“阳光体育”运动,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增强学生体质。加强学校卫生健康教育,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和养成教育,培养健全人格。加强美育,丰富学校艺术教育内容和形式,推进高雅艺术进校园、进课堂。重视学生实践教育,充分发挥县中小学生素质教育实践基地的作用,教育学生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事做人,增强主动适应社会的能力。
4.完善教育评价制度。建立科学、多样的评价标准,改变分数至上的片面做法,将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作为评价的基本标准,做好学生成长记录,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关注拔尖创新人才个性特征,鼓励数量更多、素质更好的拔尖人才脱颖而出。科学制订学校评价标准,开展由政府、学校、家长及社会各方面参与的教育质量评价活动。发挥教育督导评估作用,建立科学、公正、权威的教育质量监控机制、评估体系和督导制度。
(五)深化管理创新,实施品牌创建战略
1.深化教育管理改革。转变管理职能,创新管理方式,发挥统筹规划、政策引导、行业准入、资金拨付、信息服务等方面作用,宏观管理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发展速度、规模、质量、结构,依法保障学校充分行使办学自主权和承担责任。健全分级管理机制,落实县级统筹,县、镇、村(居委会)共建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完善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发挥乡镇在参与支持义务教育中的作用;健全政府统筹、行业参与、社会支持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充分调动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的积极性。
2.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健全学校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机制。健全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构建校长负责、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工会和教职工代表参与管理与监督的运行机制,不断提升学校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引导社区和有关专业人士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督促民办学校规范董(理)事会运行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校长依法行使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权,确保党组织在民办学校工作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推进民办学校工会组织建设。
3.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加快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确保2012年前全面完成“校安工程”三年规划中的校舍改造、加固任务。强化安全教育、生命教育和学校安全管理,加强校园网络管理和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公安、教育、工商、文化、卫生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制定具体、明确的校园安全标准体系,推动校园安全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进一步完善物防、技防设施,建立奖惩激励机制,严格实行安全稳定工作“一票否决制”,强化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健全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加强教育信访工作,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预防和控制重大信访、安全责任事件的发生,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活动。
4.强化特色品牌建设。以区域教育现代化创建为契机,全面提升教育品质,加大投入,积极打造特色教育品牌。坚持以构建完善的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为总体目标,以提高教育公平的实现程度为主要标志,以打造优质而富有内涵的“灌南教育”品牌为推进重点,以创建“省优质园”、“星级高中”、“教育现代化示范乡镇”等为抓手,扎实推进县域教育现代化建设各项工作,在促进全县教育均衡的基础上,确立“校校有特色,人人有特长”的发展思路,按照“特色项目—学校特色—学校品牌”思路,鼓励每所学校根据自己的实际培育特色项目,推动学校形成特色品牌,打造国家、省、市知名的教育品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把推动教育优先发展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作为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统筹协调机制,以有效的组织实施保障教育的优先发展;完善政策引导机制,以科学的制度和政策推进教育的优先发展;完善考核问责机制,以有力的监督考核落实教育的优先发展。乡镇政府及县级部门要切实履行在学校建设、控辍、资源重组等方面的责任。
(二)科学规划,强化落实。切实抓好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宣传和组织实施工作,结合“十二五”规划的制定,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主体,制定配套政策措施,确保规划纲要顺利实施,特别是要确保我县创建省教育现代化建设先进县的目标顺利实现。
(三)优化环境,形成合力。动员全社会共同努力,不断优化教育发展环境。进一步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教育改革发展的新成果、新经验和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的先进典型,形成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办学体制,动员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发展。
(四)强化督导,高效评估。完善政府教育督导机制,加强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和督学队伍建设,推进督导机构独立行使职能。坚持督政与督教督学、监督与服务指导并重,加强对乡镇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完善各级各类教育质量督导机制,建立督学委派制度和督导结果公告制度、限期整改制度、问责制度,不断提高监督与服务指导水平。
 
 
 
一一年九月九日
 
 
 
 
 
 
 
 
 
 
 
 
 
 
 
 
 
 
 
 
 
 
主题词:教育 改革 规划 意见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9月9日印发
共印:1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