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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207240143092872/2018-00278 信息分类: 其他, 劳动、人事、监察,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18-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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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随着工伤参保职工的增加,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不断增长。我县2018年1-9月份,工伤保险基金累计支出1803万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487人次。为确保工伤保险政策落到实处, 10月22日,县医保处对县内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工伤保险医疗费用结算专项检查行动。 本次检查采取对…

灌南:县医保处开展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检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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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工伤参保职工的增加,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不断增长。我县2018年1-9月份,工伤保险基金累计支出1803万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487人次。为确保工伤保险政策落到实处, 10月22日,县医保处对县内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工伤保险医疗费用结算专项检查行动。 本次检查采取对县内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抽检的方式,检查的内容包括工伤保险基础管理、服务管理、用药管理及年初签订的《灌南县职工工伤保险医疗费结算协议》履行情况,检查各定点医疗机构是否存在重复处方、分解收费的情况,是否存在不执行《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情况,是否存在患者挂名、挂床住院等违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定点医疗机构提出整改要求,有效督促定点医疗机构进一步规范工伤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和管理工作。

今后,医保处将继续通过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等手段,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督查,有助于规范医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切实保障工伤保险基金合理使用,维护广大参保群众的切身利益。

(单晓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