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
根据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县域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督导的通知》(苏教督委办〔2018〕11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开展教育技术装备专项督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范围
全县各中小学(含民办)。
二、督导安排
本次专项督导工作分学校自查、县级核查两个阶段进行。
(一)学校自查。所有中小学(包括民办学校)于10月31日前完成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自查评分表和存在问题清单。11月15日前针对存在问题进行自纠。
(二)县级核查。11月16日到11月底,县教育局督导室联合教师发展中心对照《督导细则》逐条、逐项、逐校核查。
三、督导内容
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督导重点为理化生实验室、科学实验室、音体美专用教室、图书馆、信息中心等馆室建设及使用情况。
四、督导要求
(一)认真完善资料台账。各校要根据《江苏省中小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督导评分细则》(学校)19个要点,认真准备好2016—2018年的档案材料(按19个要点分册组卷)。同时要写好学校教育技术装备自查情况报告,列出存在问题清单。
(二)迅速组织自查自纠。各校要高度重视本次督导工作,要迅速将工作分解落实到相关人员并明确职责和要求,要立即组织自查,要对照《江苏省中小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督导评分细则》(学校)逐项逐条对照,对自查出的问题要一一落实整改措施,并迅速整改到位。检查表(附件三)、《中小学教育装备管理人员一览表》(附件四)、自查情况报告报、存在问题清单,请于10月31日前将纸质稿(加盖公章)报教师发展中心教育技术办公室姜道昶处,电子稿发至邮箱gnxjsfzzx@126.com。
(三)精心准备督导现场。各校要按照《江苏省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加强实验室、功能室建设。各室管理人员名单、各项制度上墙,环境整洁,并进行相应的文化布置。各室设备完好,五防措施到位,物品摆放规范合理。实验室仪器药品配备到位,危险品必须存入危险品柜,并实行双人双锁等管理和领用制度;橱签张贴规范、统一、美观,橱签内容与实物一致、与账册一致;电源插座、水龙头等设施能正常使用。图书室必须有藏书室和阅览室,藏书室所有图书必须编目上架,配有足够书立,保证图书摆放整齐,无倒架现象;阅览室内要有书架、桌凳、报刊等。要设有“计算机资料及软件制作室”,并配有计算机、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打印机、扫描仪、办公桌椅、橱柜等。学校网络中心、广播室、多功能室等设备摆放整齐,布线规范美观,环境整洁。音乐教室要有钢琴(小学可为电钢琴),配有多媒体设备(音响设备)和乐器;美术教室配有多媒体设备和教学器材,能满足教学需要;体育器材室器材存放有序,便于使用。
(四)切实强化管理使用。仪器设备、计算机和图书等账册齐全、数据清楚,并确保账账相符、账物相符。实验室内实验教学计划、实验安排表张贴上墙;实验通知单、实验记录等实验教学资料齐全(网上可查)。开齐开足教师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教师和学生能熟练完成教学计划内的每一个实验,能顺利通过督导组的实验抽查(督导组将现场随机抽取师生进行实验操作)。计算机教室各种设备完好、能正常使用,网络畅通。计算机管理平台可查、多媒体设备使用记录、音乐、美术等功能室使用记录及时、规范、完整。图书室要实行全天开放、全开架借阅,图书管理人员要能熟练使用图书管理系统,能随时调阅各类统计数据和借阅情况,师生图书借阅率偏低的学校要加强图书借阅工作,确保达标。校园网站及时更新和维护,正常使用校务教务管理系统、OA系统和灌南县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做好教育装备管理信息系统各项数据更新、完善工作,数据要准确,并与纸质资料台账数据相一致。
1.《江苏省中小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督导材料要求》
2.理化生实验员情况一览表(参考样表)
3.江苏省中小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督导自查表
4.各类学校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人员一览表
灌南县教育局
2018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