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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885/2018-00082 信息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其他,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堆沟港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8-10-26
文号: 堆政发〔2018〕40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省政府关于我省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苏政发〔2018〕17号)、《市政府关于我市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连政发〔2018〕70号)和《县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堆沟港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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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沟港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省政府关于我省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苏政发〔2018〕17号)、《市政府关于我市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连政发〔2018〕70号)和《县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灌政发〔2018〕31号)精神,切实做好我镇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目的意义

为全面查清我镇境内的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情况。通过普查,完善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以及部门共建共享、持续维护更新的机制,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国民经济核算改革,推动加快构建现代统计调查体系,为更好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学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的对象范围、内容和时间

普查对象是在我镇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普查的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普查的主要内容是: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8年年度资料。

三、普查的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江苏省统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

(二)加强宣传引导。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要按照普查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及新媒体作用,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报道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落实普查经费。镇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工作补贴,由县财政和地方财政分级负责、共同分担。对于在单位清查、普查登记、数据处理等普查关键节点需要加班加点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补贴,确保普查工作如期顺利开展。

(四)落实普查责任。按照“全镇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村(居)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整合全镇力量,强化对普查各阶段主要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对高质量完成经济普查任务、贡献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申报。

四、普查的组织和实施

(一)成立普查机构。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镇政府决定成立堆沟港镇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镇人大主席孙素芹同志任组长,由分管统计负责人封辉同志、分管工业王亮同志、财政分局局长翟玉军同志等任副组长,镇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统计站,由贺云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二)组建普查队伍。各村(居)要在9月初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和实施好本地区普查工作,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要充分发挥和村(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经济普查工作。要精心组织开展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培训,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三)明确部门职责。涉及普查领导小组中的单位要密切配合本次普查工作,普查中所需资料要及时提供。

堆沟港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