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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69968369/2018-00012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气象、水文、测绘、地震,请示
发布机构: 灌南县气象局 发文日期: 2018-10-30
文号: 灌南气发[2018]17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灌南县气象局关于报请审批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请示

灌南县气象局关于报请审批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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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苏车改〔2017〕1号)精神,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经灌南县气象局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同意,制定了《灌南县气象局关于报请审批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现将方案报上,请予审批。


 

灌南县气象局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苏车改〔2017〕1号)及相关配套政策文件要求,制定我局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一、单位基本情况

灌南县气象局实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与本级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上级气象主管机构领导为主的参公事业管理体制,在连云港市气象局和灌南县政府领导下,根据授权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单位规格为正科级。灌南县气象局位于灌南县新安镇新东北路128号。

二、参改人员情况

灌南县气象局事业编制4人(全部在编);本次公务用车改革参改人员为4人。

三、普通公务出行实行报销制度

经局领导班子确认,我局参改人员参改方式为在县级公务活动范围内普通公务出行,实行报销制度。县气象台和县防雷中心根据公务交通报销审批制度,做好公务交通支出台账并报县局办公室审批备案,县局办公室和县局财务服务必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和流程,报销凭证需列明事由、乘车人、时间和起讫地点。

县级公务活动保障范围:灌南县(不含三口镇、新集镇、李集镇、新安镇)。

四、参改车辆情况

我局改革前后均无事业单位公车。

五、司勤人员情况

我局无事业单位司勤人员。

六、车改节支率

灌南县气象局事业单位无事业单位公车,不存在节支率问题。

七、管理措施

车改实施后,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应急、业务保障等公务用车,严禁实行每月或其他定期固定数额报销,坚决杜绝发放交通补贴或允许限额报销的现象。县局办公室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受理群众举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组织实施

为加强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的领导和组织实施,成立灌南县气象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并组织实施。成员如下:

组长:江海洋

副组长:吴士平

成员:宗延春、刘国寅、杜兴学。

领导小组从2018年5月15日起开始车改工作,于2018年6月30日完成全部车改工作,按统计车辆信息、上报申请方案、执行车改方案、完成车改四个步骤完成车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