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政发〔2018〕48号
关于要求连云港旭钢建材有限公司
做好扬尘整治的通知
旭钢建材有限公司:
8月21日,县整治办对你公司检查时发现你公司存在物料露天堆放、场地大面积积水等问题。
根据县整治办2018年6月20日印发的《关于全县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通知(一)》要求及《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现要求你公司按以下要求进行整改:
物料堆场做好覆盖;场地、道路平整并清扫干净,无明显可见泥土、物料印痕;无积水。整改结束后报县住建局(311室)和三口镇人民政府复查。
如未按本通知要求整改,镇政府将按照灌政办发〔2018〕73号文件要求,报备县住建局后,组织人员强制拆除。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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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三口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