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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578/2018-00092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三口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8-10-31
文号: 三政发〔2018〕48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8月21日,县整治办对你公司检查时发现你公司存在物料露天堆放、场地大面积积水等问题。

关于要求连云港旭钢建材有限公司做好扬尘整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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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发〔2018〕48号

 

关于要求连云港旭钢建材有限公司

做好扬尘整治的通知

 

旭钢建材有限公司:

8月21日,县整治办对你公司检查时发现你公司存在物料露天堆放、场地大面积积水等问题。

根据县整治办2018年6月20日印发的《关于全县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通知(一)》要求及《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现要求你公司按以下要求进行整改:

物料堆场做好覆盖;场地、道路平整并清扫干净,无明显可见泥土、物料印痕;无积水。整改结束后报县住建局(311室)和三口镇人民政府复查。

如未按本通知要求整改,镇政府将按照灌政办发2018〕73号文件要求,报备县住建局后,组织人员强制拆除。 

特此通知。

 

(此页无正文)

 

 

灌南县三口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