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各乡镇民政办、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对照评估要求,结合实际,大力推进有关工作的落实,同时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汇总自评材料,保证材料客观、真实、准确、全面。
二、评估内容
主要包括三个部分:一是民政业务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二是民政综合能力建设情况;三是本年度民政工作主要问题(具体评估项目见附件)。业务工作的评估重点为贯彻落实全县民政工作重点任务,制定完善本地化政策措施的情况。有关统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0日。
本评估方案分为2018年度灌南县乡镇民政工作评估方案和2018年度灌南县民政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评估方案两部分。
三、步骤方法
(一)各单位根据综合评估方案部署相关工作。根据综合评估方案,将有关评估项目涉及的工作,纳入全年工作安排,统筹部署推进。
(二)县民政局组织评估。县局按照职责分工,采取查阅材料、文件,查验相关权威统计数据,衡量新闻媒体反映,视情实地抽查等方式,对各单位报送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汇总后反馈各单位核对确认,并根据核对确认结果,研究起草评估报告,提请局党组会审定。
(三)反馈评估结果。县民政局将评估报告印发各乡镇民政办和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同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综合评估优秀单位。
四、评估标准
《2018年度灌南县民政工作综合评估方案》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开展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是科学衡量相关民政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加强对各单位民政工作的精确指导,促进民政工作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切实抓紧抓好这项工作。
(二)精心部署。局机关要把综合评估纳入工作谋划与部署,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安排、一起指导推动、一起督促检查。各单位要建立完善重点工作常态化调度及督查机制,将综合评估项目纳入民政工作的重点内容和考核检查重点事项,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研究部署和督促落实,实事求是地做好自我评估及有关材料的汇总、报送、核对工作,保证综合评估工作顺利开展。
(三)务求实效。各单位要把综合评估工作作为推动工作落实的有力抓手,认真对照全县民政工作要点及综合评估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明确时序进度,抓早抓紧各项工作,务求工作实绩,把现代民政建设不断推向前进。
附件:《2018年度灌南县乡(镇)民政工作评估方案》
《2018年度灌南县民政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评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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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民政局
2018年 10月31日
灌南县民政局办公室 2018年 10 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