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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10026/2018-00056 信息分类: 其他, 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8-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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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根据《县安委会关于开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查三督”专项行动的通知》(灌安发〔2018〕9号)和县领导指示精神,近期,县安委办成立3个督查组对全县11个乡镇、4个园区和8家单位开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查三督”专项行动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第二轮专项督查,督察组随机抽…

灌南县安委办组织开展第二轮“一查三督”工作专项督查(原灌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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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安委会关于开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查三督”专项行动的通知》(灌安发〔2018〕9号)和县领导指示精神,近期,县安委办成立3个督查组对全县11个乡镇、4个园区和8家单位开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查三督”专项行动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第二轮专项督查,督察组随机抽查了33家企业,并抽考企业的负责人,安全员及企业员工。

专项督查发现,乡镇辖区内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查三督”专项行动总体情况不容乐观,有的企业现场管理混乱,总体评分都不及格,甚至有个别企业安全认识严重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检查评分低于10分。三个工业园区被抽查企业情况较好,台账资料、现场安全工作相对完善;现代农业园区企业整体状况相对滞后,从当场对企业负责人,安全员及企业员工进行抽考的成绩来看,不合格的较多,企业员工安全意识、安全能力亟待提高;部分行业主管部门监管的企业,现场管理到位,台账相对齐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检查评分较好。

县安委办专门对督查结果发出通报,要求全县各乡镇、园区和部门要强化检查指导,从严监管执法,严谨严格开展对标检查,对照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检查评分表,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要通过检查执法来督促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县安委会将把“一查三督”专项行动落实情况,作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在推进落实“一查三督”专项行动中履职不力、工作滞后、走过场的单位,将倒查督查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