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审计局采取三举措落实“四严禁”、“八不准”审计工作纪律
为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灌南县审计局结合审计工作实际,采取三项措施贯彻落实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大力加强审计干部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一是认真学习规定。审计署印发《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后,该局多次组织全局审计人员进行学习,要求全局审计人员逐条逐项逐句掌握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具体内容,深刻领会审计署作出这项自律规定的精神实质,确保做到熟记于心。
二是严格执行制度。该局制发审计通知书时,将《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作为通知书附件送达被审计单位,主动接受被审计单位监督;审计组进点时,一并张贴公示《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更好地发挥国家治理监督体系的重要作用和“免疫系统”功能。
三是自觉接受监督。该局坚持加强审前、审中、审后管理,严格按照审计法定程序办事,及时向被审计单位公示两项内容,增强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并采取审后回访等形式收集被审计单位意见、建议和对审计组的评价,作为审计人员年终考核依据,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有效预防廉政风险。(吴 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