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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156/2018-00016 信息分类: 其他, 其他,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18-11-26
文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灌南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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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全县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已核查10026家,已核查率为100%。清查单位数共6009家。个体经营户上报31931家,其中13198家有营业执照。全县11乡镇完成100%核查率.

底册单位数

已核查单位数

核查情况

清查单位数

个体经营户户数

已核查率(%)

1-正常填表

2-登记未经营

3-关闭、注吊销

4-搬迁

5-找不到

6-底册重复单位

7-个体经营户

8-不配合

9-其他

底册中存在单位

新增单位

有工商执照

10026

10026

100

6191

916

1112

362

611

356

27

0

428

6328

6215

113

31931

13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