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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260/2011-00056 信息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1-09-28
文号: 灌政办发〔2011〕88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灌南县开展“敬老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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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灌部省市属单位:
《灌南县开展“敬老月”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灌南县开展“敬老月”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10月5日是中华民族传统节日——重阳节。根据《全国老龄办关于2011年开展“敬老月”活动的通知》(国老龄办发〔2011〕34号)和省市老龄办的有关要求,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爱老助老社会氛围,县政府决定在今年10月份开展“敬老月”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宗旨
“敬老月”活动的宗旨是:“关爱老人、构建和谐”。通过开展“敬老月”活动,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宣传我国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和应对挑战的对策措施,弘扬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优良传统,增强全社会的老龄意识和敬老意识,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广泛组织和动员有关部门、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家庭和个人从自身做起,从身边事情做起,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献爱心,让广大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安享晚年幸福生活。
    二、活动时间
    2011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三、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的主题是:“敬老助老,从我做起”。
四、活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在活动月期间,各乡镇、各部门要组织开展走访慰问老年人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开展多种形式的为老年人送温暖活动,切实关心老年人生活,倾听老年人心声,帮助解决老年人实际困难。要重点解决好困难、失能、残疾、“空巢”、高龄老人的生活困难问题,努力营造帮贫助老、关爱老人、共建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大力开展为老志愿服务活动。各乡镇和县老龄委各成员单位要把为老志愿服务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创建文明城市”、“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活动结合起来,与培养志愿服务精神、弘扬尊老助老传统美德结合起来,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各类志愿者参与多种形式的关爱老人行动,着力为困难、失能、残疾、“空巢”、高龄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文化教育、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
(三)扎实开展老年优待维权活动。以维护老年人权益为重点,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切实将各项惠老优待政策落到实处。要认真组织开展老年人法律援助和涉老政策、法律咨询活动,及时解决涉老案件纠纷。
(四)积极开展老年文化体育活动。要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结合重阳节、国庆节等节日,组织开展有影响、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大型老年文化体育活动,积极推动老年文化体育活动的创新。要依托老年文化活动场所和老年群众组织,在农村、社区深入开展面对基层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不断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五)深入开展老年社会动员活动。要紧紧围绕“敬老月”活动主题,大力宣传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宣传尊老敬老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激发全社会参与敬老助老活动的热情。要扩大参与范围,加强参与力度,在各级涉老职能部门、为老服务组织、服务窗口行业中,深入开展“敬老助老,从我做起”为主题的宣传实践活动,广泛组织孝文化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系列宣传活动,倡导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鼓励社会组织特别是涉老社会组织切实发挥作用,带动更多组织和个人投身于敬老助老活动。具体落实“七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县乡主要领导和老龄委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参加的慰问送温暖活动;举办一场文艺晚会,各乡镇要选送两个以上以老龄生活为题材的节目;号召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人士每人为老年人做一件好事;举办一场以书画、象棋、扑克牌为主要内容的文体比赛;举办一次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法律咨询服务活动;举办一次全县“十佳孝星”评比表彰活动;落实一件老年优惠政策,对高龄老人发放“尊老金”。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开展“敬老月”活动作为促进代际和谐、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有序推进,确保实效。县老龄委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到“敬老月”活动中去,确保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突出活动主题。在“活动月”实施过程中,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老年人,为老年人办一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好事和实事,切切实实让老年人感受到党和政府以及社会的关怀和温暖。
  (三)坚持典型引路。县老龄办要全面掌握全县“敬老月”活动的总体进展,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对活动开展见成效、有影响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表彰奖励。
         
          
 
 
 
 
 
 
 
 
 
 
 
 
 
 
 
 
 
 
 
 
 
 
主题词:民政 老龄问题   活动  方案  通知
抄 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9月26日印发
                                共印:1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