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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892X/2018-00406 信息分类: 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 科技、教育,教育,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8-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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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各设区市教育局,昆山市、泰兴市和沭阳县教育局:为切实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省纪委、省监委、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灌南县教育局全面开展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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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省纪委、省监委、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苏纪发〔2018〕13号)要求,灌南县教育局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一、签署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书。自2018年11月26日前,县教育局通过召开会议等方式将本通知传达到每一位中小学校长和党支部书记,各校要及时组织教师认真学习,组织全县各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民办学校、少年宫以及地方教研室、电化教育等机构)教师(含编外聘用教师、借出教师),在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签署省教育厅统一制定的《江苏省中小学教师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书》(见附件,简称承诺书)。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教师本人留存、一份学校存档备查。同时,学校要通过告家长书等形式告知家长,取得家长的理解支持。二、严肃查处继续开展有偿补课行为。教师签署承诺书后,要自查自纠,杜绝一切有偿补课活动。县教育局、县纪委从2018年12月1日起,对仍然明知故犯、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违法的人员,一经发现,一律先停职,待调查处理。对情况查实的,鉴于不讲师德诚信,应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教师〔2018〕18号)等规定从严从重处理,直至取消其教师资格甚至辞退(聘)开除,是中共党员的,同时给予党纪处分。并由各设区市及时报省教育厅。三、建立拒绝有偿补课的长效机制。县教育局组织各学校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工作,确保公开承诺不漏一校、不掉一人。要增强签署承诺的仪式感,加强宣传,使每位教师再学习、再认识,珍惜光荣、爱惜职业,自觉维护教师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声望。今后,教师调动评先、晋职晋级都要提供没有从事有偿补课的证明。各地各校要畅通投诉渠道,公开举报电话、信箱,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对治理有偿补课不力、不上报违规处理结果的学校及其教育部门,要对中小学校长书记和教育部门主要负责人问责。同时,在对学校和地区各类考评中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