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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826/2009-00053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其他,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田楼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09-06-02
文号: 田政发[2009]11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2009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专项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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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政发[2009]11

 

关于2009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专项考核的

   

各村民委员会、乡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做好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公共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对今年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行专项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一)组织领导。主要考核各村对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视程度,即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层层签定责任状等。
     (二)宣传发动。主要考核宣传秸秆禁烧法规和政策、发布秸秆禁烧通告、发放《致全乡农民的一封信》、降低秸秆割茬高度的具体宣传措施、农机手和农户对降低割茬高度要求的知晓情况等。
     (三)禁烧措施落实。主要考核出台具体处罚和奖励办法、公布机收小麦割茬高度控制在15厘米以下的措施、不还田的秸秆清除出田办法。
     (四) 禁烧效果。主要考核秸秆禁烧面积和比例、焚烧秸秆引起的经济损失和发生事故情况。
       二、 考核办法
   
禁烧秸秆工作,每村党支部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各交纳保证金1000元、分工到片到村乡直干部交纳1000元进行考核。考核实行七百分制(附考核细则)。采取平时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三夏”期间组织考核小组到各村进行考核;“三夏”结束后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工作由乡分管农业领导牵头,乡党政办、农技站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三、 考核奖罚
   
根据考核结果,按得分高低进行奖惩。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全额返还保证金,按得分取前三名奖励1万元;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下的,全额扣除保证金;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下的,除全额扣除保证金外,还要在全乡通报批评,并实行诫勉谈话。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和人身伤亡事故的将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分工到片到村乡直干部考核,参照分工片、村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附件:田楼乡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考核细则

 

 

00九年六月二日

 

田楼乡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考核细则

一、 组织领导  100

1.成立领导小组(50分)

2.制定实施方案(50分)

二、 宣传发动  180 

1.宣传秸秆禁烧法规、政策和综合利用效果(20分)

2.发布秸秆禁烧通告(20分)

3、致全乡农民一封公开信到户率100%60分)

4、农机手和农户对降低割茬高度要求的知晓率(50分)

5、张贴标语30条(30分)

三、 禁烧措施落实 180

 1、制定具体处罚和奖励办法(40分)

2、落实机收麦茬高度措施,割茬高度不超过15厘米(60分)

3、秸秆清理出田,落实“三净”措施,做到田间净、田头净、路边净(40分)

4、组织巡查,落实“三查”措施,查火、查田、查夜(40分)

四、落实责任 120

填写责任卡,明确责任区,责任到人,落实到田块,有一田块没有责任到人的扣(10分)

五、禁烧效果120 

1、禁烧效果,重点考核焚烧面积和比例(40分)

2、焚烧秸秆引起的经济损失情况(40分)

3、发生安全事故情况(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