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残发〔2018〕41号
关于印发《灌南县残联服务企业工作考核
办法》的通知
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为做好服务企业考评工作,提升服务企业工作实效,现将《灌南县残联服务企业工作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灌南县残联服务企业工作考评办法
灌南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9月20
附件:
灌南县残联服务企业工作考评办法
为做好服务企业工作,改进工作作风,开展创新创优活动,全面提升服务效能,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各科室、下属单位。
二、考评内容
(一)基本分50分,内容及扣分如下:
1、日常考勤10分。对迟到10分钟以内的(科室和个人均扣1分,下同);迟到10分钟以上的扣2分。以上扣分,月累计达5分的,取消其本月评先评优资格。
2、请假制度10分。请假或外勤活动,未进行岗位交接的扣1分。请假或外勤活动,未进行岗位交接导致企业人员办事跑空腿的扣2分。月累计达5分的,取消其本月评先评优资格。
3、群众投诉10分。凡引发群众投诉的,经查实,视情扣2-5分,月累计达5分的,取消其本月评先评优资格。
4、服务环境10分。工作区内设施设备、档案资料等摆放不整齐,电脑、评价器等电子设施不及时开关、卫生环境不整洁等,视情扣1-2分;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等,视情扣1-2分。
5、文明礼仪10分。未恰当使用礼貌用语,服务态度较差的每次扣2分,未恰当使用礼貌用语,服务态度很差的每次扣3-5分,月累计达5分的,取消其本月评先评优资格。
(二)绩效分50分,内容及扣分如下:
服务绩效好的,得分40 -50分;服务绩效较好的,得分30-40分;服务绩效较差的,得分20 -30分;服务绩效很差的,得分20分以下。
(三)考核加分项
科室或个人有下列情形的,给予加分:
1、荣誉表彰
(1)受到国家、省部级、市级、县级表彰奖励的,分别每次加10分、8分、6分、4分。
(2)受到服务对象表扬的(包括赠送锦旗、奖匾、信件等),每次加4-6分。
2、信息报送
报刊信息被国家级、省部级、市级、县级主流报刊采用的信息,每篇分别加5分、4分、3分、2分。网络刊登信息,降一等次加分,县级网络媒体刊登信息加1分。此项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3、创新创优服务
科室或个人在工作中,总结好的工作方法或提出建设性意见,积极推进成效显著的,经认可后,视情加3-10分。
三、考核实施
(一)月度考评。
1、单月考核,每月评选出“服务优秀科室”1个,评选“服务明星”2名进行表彰。
(二)年度考核。
1、年度评选出“服务优秀科室”1个,评选“服务明星”2名进行表彰。
2、根据月度考评结果,加权汇总后计算科室和个人的年度考评结果。
四、奖惩办法
1、对月度“服务优秀科室”和“服务明星”进行通报表扬。
2、对年度“服务优秀科室”和“服务明星”颁发奖状,并分别并奖励1200元,600元。
3、对月度和年度考核结果较差、很差的科室和个人进行诫勉谈话,扣除10%绩效奖金,对严重违纪的科室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