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督查办公室《关于推进落实服务企业“三位一体”工作机制的通知》(灌督办发【2018】4号),努力推动我局服务企业工作规范化建设,促进我局服务企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主要目标
1.积极配合做好民办教育机构的设立审批工作,加强对民办教育机构实施监管,保障民办教育机构健康发展。
2.有序做好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3.实施教育提升计划,推进优质均衡发展,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
4.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和来灌投资人子女招生工作。
三、工作措施
1.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幼儿园的办学行为,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加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坚持社会效益为主,全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加大民办培训机构档案管理、制度建设工作,专项治理民办培训机构,加大对民办培训机构的管理人员和教师业务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机构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3.切实落实民办教育机构年检制度。按照办学条件,对已发证的民办教育机构进行年检,年检结果按规定作好记载,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
4.指导县社区培训学院和社区教育中心,努力提升服务企业能力,创新培训形式,拓展培训项目,确保完成政府工作报告中下达的10000人次培训任务。
5.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全面改薄工作。推进教育布局科学化、学校建设标准化、资源配置均衡化,整体提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入学机会均等。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科学规定学校施教区,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免试入学的招生政策确保100%安排流动人口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入学就读待遇,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和来灌投资人子女招生工作。
6.严格执行省市的有关文件要求,着力破解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加强教育法规的贯彻落实。依法治教,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执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意见》苏教基﹝2017﹞2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通过集团化办学、举办分校、委托管理、城乡联盟等方式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7.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省具体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有序推进今年我县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相关工作,力争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突破100人。
灌南县教育局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