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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084/2018-00149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工业、交通,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 2018-11-16
文号: 灌交〔2018〕130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为进一步强化生猪及其道路运输监管工作,打好全县交通运输领域非洲猪瘟防控持久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在全县交通运输领域打好“非洲猪瘟防控持久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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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

今年8月以来,全县交通运输领域认真贯彻中央和部、省、市、县的决策部署,从严落实交通运输领域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责任,统筹做好生猪及产品移动监管、组织协调等交通保障工作,我县疫情得到了有效控制,疫区及时解封。为认真贯彻落实11月1日国务院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省政府办公厅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苏交传〔2018〕359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在全省交通运输领域打好“非洲猪瘟防控持久战”工作的通知》(苏交传〔2018〕380号)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在全市交通运输领域打好“非洲猪瘟防控持久战”工作的通知》(连交传〔2018〕62号)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生猪及其道路运输监管工作,打好全县交通运输领域非洲猪瘟防控持久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研判形势,确保思想认识到位

近期全国又发生多起非洲猪瘟疫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刻认清当前非洲猪瘟疫情蔓延的形势和趋势,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对疫情形势研判和部署要求上来。坚持底线思维,强化组织保障,立足最不利局面,针对道路运输、水路运输通道情况,全力以赴抓好防控工作,决不能有丝毫放松和懈怠,决不能出现大的闪失,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在全县交通运输领域打持久战的准备。

二、强化移动监管,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要采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I级应急响应,严格按照“广排查、早发现、快反应、严处置、全根除”的工作要求,不折不扣抓好各项关键防控措施的落实。一是要强化公路运输动物防疫联防联控机制。公路管理机构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健全本单位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规定,依托公路治超站,配合动物防疫机构,全面做好联防联控工作。二是要落实调整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加强生猪等活畜禽调运监管。各相关单位要继续执行全省生猪禁止调出本省、生猪产品不受限制的调运规定,禁止外省生猪调入,禁止从有疫情的外省调入生猪。自11月1日起,省内生猪经检疫合格,凭有效检疫证明调运。道路、水路执法人员在巡查检查中发现的没有动物检疫证明进行调运等违法行为,要第一时间报告并配合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及时处置,不得劝返。要积极配合畜牧兽医部门做好对疫区的隔离和对进出疫区的交通工具的查验、消毒工作。三是要严格运输车辆备案登记制度。要加强对营运企业的监管,提高防控自觉性。配合农业部门建立健全生猪等活畜禽承运企业和车辆的监管制度,开展辖区内承运活畜禽车辆统一登记备案工作。加强对生猪及其产品运输车辆、船舶的宣传、监管、检查和登记,在客运站加强对旅客携带、托运物品的检查,严禁旅客携带生猪产品乘车,定期通过相关平台向重点营运企业和承运人发送调运监管信息。四是要严查重点场所和隐蔽运输。各部门要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格排查范围,重点排查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干线航道、港口、省际交界等关键区域,重点监控运输生猪车辆、船舶等关键对象。要充分发挥各级治超等检查站的作用,结合日常超限超载治理和运政执法等行业执法检查,加强辖区日常及夜间巡查,积极配合农业、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强对没有动物检疫证明进行调运等违法行为的查处,严把出口关、入口关,确保交通运输环节监管全覆盖。五是强化水路运输环节管理。要加强对相关港口、航运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好禁止来自疫区的生猪和未经高温处理的生猪产品对外运输的要求;对经水路运输的,要加强对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查验,对持有有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要做好运输保障工作;指导内河港口企业积极配合检验检疫等有关部门设置生猪及产品的临时检查站,开展运输工具消毒工作。六是加强海事监管,配合做好船舶检疫。地方海事管理机构要主动对接当地有关部门,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和定期会议制度,提前掌握疫区始发或过境船舶的动态信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船舶检疫工作。建立货物信息专项报告制度,要求拟载运生猪及其制品的船舶向船舶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动态及货物原产地等信息,报告责任要落实到船长及其所属航运企业。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在开展船舶现场监督检查时,要重点核查船舶旅行生猪及其制品运输报告责任的情况,发现船舶违反出入疫区管制要求的,立即通报当地责任部门并配合采取相应管制措施,同时上报。

三、逐级压实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对各交通运输领域防控工作负总责,逐级压实责任,确保每项措施都有人抓、有人管。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务必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绝不允许出现责任层层递减、压力逐级弱化的问题。要按照外防疫情传入、内防疫情扩散的工作目标,突出交通运输行业特点,主动查找防控薄弱环节,逐项明确、逐层压实具体责任,层层部署,责任到人。要深入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坚持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贯穿于监督检查活动的始终;要强化巡查督导,将巡查督导工作贯穿于监督检查工作始终,通过层层督导,传导工作压力,督促问题整改,增强工作实效。针对值班值守、信息上报、动态巡查、定点检查等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做到坚决整改、举一反三,严肃问责,形成层层负责、有效追责的责任传导链条,形成层层有责任,人人有压力的工作局面。

四、加强联动配合,确保运输保障到位

各单位要积极同有关部门加强联系,互通信息,完善部门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协作机制优势和作用。要主动配合、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农业、城管、公安、市场监管、食药监等有关部门,加强监管,形成联防联控的强大合力。协助公安、农业、食药监、城管等有关部门查堵运输生猪及其产品、泔水的企业和运输工具。组织好充足运力,加强调度指挥,确保防治动物疫情应急处置人员及药品、器械等应急物资和有关样本的及时、快速运输,保障人民生活物资的运输,为防治动物疫情和维护正常社会生产生活秩序提供可靠的运输保障。

五、强化应急值守,建立防控长效机制

各单位从即日起要建立24小时专人值班值守制度,明确分管负责人,完善工作网络,确保信息通畅。要及时跟踪推进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明确专人每日按时汇总,及时准确上报信息,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日报告制度,严禁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

请各直属单位于11月16日报送本单位非洲猪瘟交通运输领域防控负责人及联系人,表格详见附件1。请各直属单位每日要收集统计本行业领域全县范围内工作情况,统一汇总梳理后于每日16:30前集中报送局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安全办),表格详见附件2。

联系人:郑勇;联系电话:83219239;邮箱:26911302@qq.com。

附件:1.非洲猪瘟交通运输领域防控工作联系人名单

2.非洲猪瘟交通运输领域工作日报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8年11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