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各有关企业或个人:
接灌南县物价局通知(灌价发【2018】38号),我县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收标准的通知》(苏价服【2017 】210号)及《连云港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连价服【2018】105号)要求进行了调整,现将我县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我县城市规划区新建的民用建筑,确因条件限制等原因不能依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其应建未建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为1000元/平方米。工业建设项目中的非生产性建筑,确因条件限制等原因不能依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其应建未建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为600元/平方米。
缴纳易地建设费的面积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人防工程建设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融合发展的意见》(苏政办发【2016】72号)和《江苏省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细则(试行)》(苏防规【2016】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2.对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减免政策规定的建设项目,按相关规定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3.2018年11月1日起报批人防工程建设项目且须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执行本标准。
特此通知!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