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灌南县2011年
种子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委属各单位:
现将《灌南县2011年种子执法年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特此通知。
附件:灌南县2011年种子执法年活动方案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灌南县2011年种子执法年活动方案
为落实国务院常务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的精神以及配合关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农业部决定2011年继续在全国范围开展“种子执法年”活动。根据农业部“2011年种子执法年活动方案”的要求,为更好地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江苏省种子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规章,切实强化种子监管,扎实开展2011年种子执法年活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净化种子市场环境,维护广大农民的利益和种子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引导种子企业诚信经营和自主创新,推动现代农作物种业健康发展。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检打联动、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加大对种子企业、种子市场和审定品种监管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对种子生产基地的监管,实现种子产业链条的全程监管,为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二、活动目标
加强种子生产基地监管,规范种子生产者行为,维护正常的种子生产秩序;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检查和企业监督抽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和套牌侵权的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清理种子生产经营企业,规范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加大对不合格种子企业的淘汰力度,提升种子企业整体素质;规范执法行为,通过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提高种子管理水平。
三、工作任务和要求
(一)开展种子市场大检查
1、检查范围:以检查县城种子集中交易市场和乡(镇)、村等基层经营者为主,分春、秋两季进行。春季重点检查水稻、玉米、大豆和蔬菜种子;秋季重点检查小麦、油菜种子。
2、任务:县种子管理站和农业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全县种子经营网点检查,及时扦取种子样品送省农委统一安排检测。
3、检查内容:
种子质量:主要检测净度、水分和发芽率等三项指标,春季种子市场检查所扦取的杂交水稻和杂交玉米种子样品还须进行品种纯度田间同季鉴定(与大田生产同步种植)。
品种真实性:对开展春季种子市场检查所扦取的杂交水稻和杂交玉米种子样品开展品种真实性鉴定。
种子标签:重点检查种子标签标注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规范性。
种子经营许可证和经营档案:重点检查经营证照、经营范围以及经营档案建立、记载和保存情况。
品种审定及授权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属于未审先推,以及品种名称、审定编号、适宜种植区域、品种退出和授权品种生产商是否经品种权人许可等信息。
转基因品种:检查市场上销售的杂交玉米和杂交水稻种子是否含有转基因成分。
4、工作要求
现场检查: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实施检查,使用统一的检查文书,如实全面记录有关信息,并要求被检经营者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检查记录表格一份留存被检经营者,一份由检查人员带回。
样品扦样:按照《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GB∕T3543-1995》规定的程序开展抽样、分样和样品检测工作,准确、全面填写扦样单上的各项信息,由扦样人员在扦样单上签字,并由被检经营者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确认。
结果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据《种子法》的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查处。种子管理站和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要密切合作,实行检打联动,及时打击种子违法行为,该罚款的要罚款、该没收的要没收、该吊证的要及时将有关证据材料(包括产品抽样单、检测报告、确认证据等)报送发证机关处理。
(二)清理不合格种子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严格开展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按照“谁发证谁管理”的原则,在2010年基础上,继续清理不合格种子生产、经营企业。重点放在2010年没有检查到、整改未到位的以及市场检查有问题的企业;加强许可事后监管,组织开展企业种子生产档案、种子经营档案的监督检查,结合种子生产经营情况报告制度的实行,由许可机关对企业种子生产经营行为进行抽查。
1、清理范围:全县持有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子企业。
2、检查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江苏省种子条例》及《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有关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要求逐一检查;注册资本:主要检查是否低于种子许可证和法人营业执照标明的注册资本;设施设备:主要检查企业生产、加工、仓储、检验等设施设备是否能正常使用及产权证明;品种权:生产、经营的品种是否取得品种权,要求企业出具品种权证书或品种权转让合同;技术人员:主要检查服务于该企业的种子质量检验员和种子生产、加工、贮藏技术人员是否满足要求,要求企业出具技术人员资格证书,以及该技术人员为该企业正式员工的有效证明;企业行为:检查企业是否有制售假劣种子和侵权等违法行为。
(三)强化种子基地监管
县种子管理站要会同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县植保植检站,对调出调入种子,特别是对外代繁代制种子加强抽查,对违反《植物检疫条例》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在种子播种、收获季节,有针对性地对无证生产、侵权生产以及抢购套购等问题严重的地区加强巡查,并依法查扣违法生产的种子;加强种子生产基地管理,探索基地管理模式,逐步推行规范合同,建立违规种子生产企业的“黑名单”制度,公开曝光,为市场检查和企业监督抽查提供线索。
四、活动步骤
种子执法年活动从2011年1月到11月底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发动阶段(1-2月)。部署种子执法年工作,开展种子执法年宣传活动。
(二)春季市场检查阶段(3-4月)。开展春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对水稻、玉米、大豆和蔬菜种子标签、生产经营档案、品种审定及授权情况进行检查、扦样,安排净度、水分和发芽率等三项指标检测和品种纯度、真实性检测样品的送样工作。
(三)生产、经营企业检查阶段(5-8月)。对全县所有种子企业进行彻底清理,及时将普查情况汇总上报。
(四)秋季市场检查阶段(8-9月)。开展秋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对小麦、油菜种子质量、标签、生产经营档案、品种审定及授权等进行检查、扦样,并安排室内检测。
(五)总结阶段(10-11月)。通报种子市场检查结果,公布种子生产、经营企业清理结果,对不合格企业由发证机关依法注销或吊销其许可证,总结种子执法年活动情况。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种子执法年活动顺利进行和取得实效,县农委成立以傅建华同志为组长、孙延良同志为副组长的种子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种子管理站,具体负责种子执法年活动的日常工作。县种子管理站牵头负责执法年活动的具体工作。
(二)落实工作经费。我委将多方争取支持,安排经费用于执法年各项活动的组织开展,保证执法年活动的顺利进行。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网站等媒体以及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对种子执法年活动的先进经验和取得的成效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重视和支持种子执法年活动的良好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