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媒体宣传
1、根据《关于在全县推行县直部门服务企业“三位一体”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灌发〔2018〕3号)文件精神,从3月28日起在灌南电视台开设《“一把手”服务企业公开承诺》专栏,发布50家单位主要负责人公开电视承诺,每天播出2-3家,利用一个月时间集中发布。(1)、召开内部会议,确认此项录制工作的电视台联系人。(2)、与县督查办积极沟通,确定各单位的录制时间。(3)、接收参与服务承诺录制的单位准备好的插播画面(服务企业视频内容)。(4)、与各部门园区联系,确保各部门园区准时按照时间表到县电视台演播室现场录制。(5)、录制,在录制过程中将提供提词器,内容为各单位前期编制承诺书。(6)、审片并按计划播出。
2、根据《关于在全县推行县直部门服务企业“三位一体”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灌发〔2018〕3号)文件精神,在县电视台、电台、“灌南最新闻”公众微信平台开设服务企业专栏,展示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等方面的新成就、新做法,扩大企业的知名度、美誉度。(1)、召开会议,开设专栏。(2)、积极与企业联系,选定采访对象和采访时间。(3)、采访企业。(4)、写稿。(5)、审稿。(6)、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稿件。
灌南电视台集中发布“一单一书”时间安排表
类别
录制日期
播放日期
承诺单位
一、县行政审批和执法监管部门
3月26日上午9:00-12:00
3月28日(周三)
审批局、发改委
3月27日上午8:30-10:00
3月29日
经信局、市场监管局
3月30日
住建局、环保局
3月27日上午10:00-12:00
3月31日(周六)
安监局、公安局
4月1日(周日)
人社局、商务局
3月28日上午8:30-10:00
4月2日
科技局、中小企业局
4月3日
财政局、物价局
3月28日上午10:00-12:00
4月4日
农 委、规划局
4月5日
卫计委、司法局
二、驻灌省部市属单位
3月29日上午8:30-10:00
4月6日
国土局、国税局
4月7日(周六)
地税局、供电公司
3月29日上午10:00-12:00
4月8日(周日)
消防大队、工 行
4月9日
农 行、建 行
3月30日上午8:30-10:00
4月10日
中 行、江苏银行
4月11日
农商行、邮储银行
3月30日上午10:00-12:00
4月12日
民丰银行、太仓行
4月13日
电信公司、移动公司
4月2日上午8:00-10:00
4月14日(周六)
联通公司、公积金管理中心
4月15日(周日)
人 寿、人 保
三、园区
4月2日上午10:00-12:00
4月16日
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
4月17日
临港产业区、农业园区
四、县直其它部门
4月3日上午8:30-10:00
4月18日
纪委、总工会
4月19日
法 院、检察院、
4月3日上午10:30-12:00
4月20日
工商联、水务集团
4月21日(周六)
台 办、灌南中专
二、文化“三送”
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乡镇文化站、农家书屋等公共文化设施功能,深入开展送戏、送电影、送图书等进园区、入企业活动,不断丰富企业员工业余文化生活。(1)、确定送戏、送电影、送图书对象。(2)、与园区、企业负责人联系接洽活动。(3)、确定送戏、送电影、送图书活动场地和活动时间。(4)、在活动场地提前布置舞台。(5)、按时开展活动。(6)、活动结束后清理活动场地。
三、体育竞赛
指导企业开展职工体育竞赛,增强企业员工的凝聚力。积极筹办体育竞赛活动。(1)、明确活动参与对象、活动地点、活动时间。(2)、制定活动方案。确定竞赛的方法,如淘汰法,循环法。确定名次和计分方法。确定对运动员违反规定的处罚方法。规定比赛使用的器材,运动员比赛服装号码等。(3)、动员职工参与竞赛。(4)、对参赛人员分组。(5)、提前准备比赛场地。(5)、比赛时到场指导并担任裁判。(6)、颁奖。(7)、清理比赛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