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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826/2010-00016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其他,其他,意见
发布机构: 灌南县田楼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0-03-01
文号: 田委发[2010]7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关于进一步改善村干部待遇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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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委发[2010]7

 

关于进一步改善村干部待遇的意见

 

各村党支部:

为切实加强以农村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激励广大村干部为我乡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做出更大贡献。根据全国、全省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中组部《关于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结合我乡实际,现就进一步改善我乡村干部待遇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增强村领导班子整体功能,推进富民强村为目标,本着与时俱进、量力而行的原则,进一步改善村干部待遇,充分提高村干部做好各项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增强农村基层组织的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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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干部待遇

(一)养老保险待遇

1、参保人员:

①现任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

②连续三年获乡综合考评先进村的现任村委会主任、主办会计、计生专干。

2、办理养老保险原则

1)符合条件的村党组织书记、先进村村委会主任、主办会计、计生专干参加养老保险,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前,一直连续缴纳养老保险费且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可享受退休后的基本养老金待遇。按参保人员的现年龄推算,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前,①投保年限不足15年,在办理养老保险时,由乡党委组织科出具参保人员任职年限证明,其不足年限的投保金由个人全额向前补缴;②补缴后仍不足15年或个人不愿补缴的,按《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规定》的相关规定执行。③投保人参加保险后,原则上不得退保,确需退保的,按县劳保局有关规定执行。

2)凡辞职、免职、撤职、落选的村党组织书记、先进村委会主任、主办会计、计生专干养老保险金集体缴纳部分即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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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缴纳标准和缴纳办法

连续三年获得先进集体的,党支部书记的保险金全部由集体全额缴纳。村委会主任、主办会计、专干按集体缴纳部分由集体负责。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负责。

2)凡符合条件的村党组织书记、先进村村委会主任、村主办会计、计生专干养老保险投保金,由集体承担的投保金,从其所在村“三项资金”中支出,由个人承担的投保金,从其工资中扣除。

3)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村会计和计生专干养老保险由乡党委组织科统一管理,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

(二)工资待遇

年终综合考评前3名的村,村干部基本工资在前一年基本工资基础上分别上浮10%8%6%

本意见从2010年实行。

 

201031

 

 

主题词:改善       村干部       待遇         意见      

田楼乡党政办公室                  201031日印发

共印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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