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人防办首问责任制度
加强政风建设,树立服务意识,提高行政效能,特制定如下首问责任制度:
一、办机关当日在岗被询问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凡群众来我办办事,不论第一个问到谁,谁就担当首问责任人的职责。
二、首问责任人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和要求,无论是否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都要热情接待,热情服务,并给群众一个明确的答复。
三、首问责任人对来访者不得以貌取人,不得大声呵斥,不得说“干什么的?”、“走错门了!”、“不知道!”等不礼貌语言,更不允许不理不睬。
四、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首问责任人对来访者要做到问一声“您好!”,让一把椅子,递一杯热茶,并按规定程序及时办理,避免群众多次往返。
五、对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首问责任人要根据群众所办事项内容,负责将来访者引见到相关处室,让群众能方便、快捷地找到经办人员,及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