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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404/2018-00126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18-08-19
文号: 灌建发〔2018〕101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灌建发〔2018〕101号关于在装饰装修行业内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装饰装修企业: 为进一步打造放心消费环境,加快诚信体系建设步伐,规范装饰装修市场经济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按照全县“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部署,经研…

关于在装饰装修行业内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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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建发〔2018101

于在装饰装修行业内开展放心消费

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装饰装修企业:

    为进一步打造放心消费环境,加快诚信体系建设步伐,规范装饰装修市场经济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按照全县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提高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装饰装修行业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契机,紧紧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服务的总体要求,细化文明城市创建举措,进一步拓展消费维权范围、提升消费维权内涵、增强消费维权实效,切实提升我县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为全县人民创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创建目标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装饰装修企业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试点活动,装饰装修市场创建试点不少于3个。逐步培育一批放心消费达标企业(或者个体户),形成一套比较科学完善的放心消费评价指标体系,建立一个渠道畅通、反应快捷、运作高效的消费维权新机制,力争做到点上结果、线上生根、面上开花,即单体创建突出亮点、市场创建扎实有效、区域创建实现全覆盖。

    三、创建活动安排

    一是宣传发动阶段。20188月,全县广泛宣传,召开多种形式的动员会,向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装饰装修企业、各类装饰市场主体广泛宣传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内容、标准、要求;通过电视、报纸、标语、横幅等形式营造我县创建放心消费的活动氛围,广泛宣传绿色装修设计理念,倡导绿色装修消费,引导建筑装修企业、广大消费者购买有绿色环保标志的产品,引导广大消费者选择具有正规装修资质的企业进行装修施工,督促装修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范、规定,对不达标工程,不得交付。

    二是确定创建试点单位阶段。20189月,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确定创建放心消费示范企业,完善放心消费维权点建设。对创建示范企业,纳入重点指导范围。创建主体要按照六有要求,建立创建机构、明确创建人员、拟定创建方案、设置资料台帐、落实经费保障。使创建活动有专人负责,创建的检查、督办、统计、信息等制度完善,启动通报、信息反馈机制,对确定的创建企业,要设置创建放心消费企业标志牌。

    三是全面创建阶段。201810-11月,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装饰装修企业按照创建标准,完善创建举措,落实创建内容,开展创建活动,丰富放心消费的具体办法;职能部门围绕装修建材质量、服务质量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欺诈消费、虚假广告误导消费、强制消费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净化市场环境;向市民组织开展放心消费宣传、指导活动,让消费者真正在创建放心消费活动中得到实惠,得到安全感,使消费者满意创建放心消费活动。

    四是总结验收阶段。201812月,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组织各创建示范点总结、考核、验收。对达到放心消费创建标准的,授予放心消费示范企业(个体户)称号,并将创建结果作为文明创建的重要依据。对达不到放心消费创建标准的,不再纳入文明诚信经营户等文明创建推荐对象。在考核验收的基础上,对创建放心消费活动进行总结、完善,把创建放心消费活动全面推向深入。

    四、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装饰装修行业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动态性强的社会综合工程。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装饰装修企业要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进一步提高对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重视程度。装饰装修主管部门与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装饰装修企业、相关行业协会签订《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责任书》,根据创建工作的实际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研究制定符合本行业实际情况的创建实施方案和目标体系。建立健全工作通报、检查考评等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

    2、强化舆论宣传。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装饰装修企业要设置大型放心消费创建宣传牌。通过公益广告、维权宣讲、媒体报道、广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全行业消费者的宣传教育,重点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消费常识的宣传,增强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诚信意识、责任意识以及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维权意识,引导科学消费、理性消费、健康消费。重点抓好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宣传,促进行业、企业自律,扩大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影响,提升消费者对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认同度和参与度,提高社会各界对开展放心消费创建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3、注重典型引路。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创建试点工作,全面启动基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各创建主体做到六有,即:有创建机构、有创建人员、有创建方案、有资料台帐、有经费保障、有创建活动,实现装饰装修行业放心消费创建全覆盖。群众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达到80%以上,经营主体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达到95%以上、创建达标率达到90%以上。

    4、发挥行业管理部门作用。制定推广适合有关行业特点、可操作性强的行业创建活动指标评价体系,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创建行业的规范管理。坚持以规范管理、诚信服务、依法经营等为主要内容,增强市场主体开展创建活动的内生动力,努力实现行业、企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良性循环,做到依法经营、公平交易、信息透明,不售假、不强卖、不欺诈,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质量承诺、信息公示等自律制度,倡导名牌、名品、名店,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

    5、加大维权力度。强化对消法的宣传、教育和普及。使广大消费者知法、懂法、护法,强化自身的维权意识。建立健全受理消费者申投诉机构,行政职能部门依法建立健全受理装饰装修行业消费者申投诉机构,并向社会公示申诉举报电话,认真受理和查处群众的申诉和举报。建立和完善消费者投诉快速处理机制,消费维权网络覆盖率、创建活动单位消费维权网络覆盖率分别达到80%、95%以上,明确申投诉机构的职责任务,对市场消费环境和试点单位创建情况进行监督。

    附:灌南县住建局创建“放心消费”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815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8815印发

灌南县住建局创建“放心消费”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嵇道峰     县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康勋     县住建局党委副书记

          县住建局党委委员、房产处主任

     员:马凯平     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

    解晓东     县住建局建管处主任   

    陈晶晶     县住建局法规科科长、党建办主任

    颜建华     县住建局物管科科长、房产处支部书记

          县房产处副主任

    潘卫东    县房产处支部副书记、房产监察大队大

              队长、物业管理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潘卫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全县装饰装修行业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综合协调、指导监督等。